北京证监局对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来源:央广财经
央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记者牛谷月)30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对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存在从事证券评级业务时未遵循一致性原则,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要求,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落实《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审慎性、一致性原则,加强评级作业质量控制,强化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充分发挥评级风险揭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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