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03 14:15:50 股吧网页版
人保、太平,两家险资巨头出手了!
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读】人保启元惠众、太平私募完成私募管理人备案登记

  险资长期股票投资试点再传大消息,又有两家保险系私募基金完成备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网站信息显示,人保启元惠众(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启元惠众)、太平(深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私募)分别于今年9月30日、9月29日完成私募管理人备案登记。

人保启元惠众完成登记

  协会网站信息显示,人保启元惠众成立于2025年8月18日,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目前有6名全职员工。

  人保启元惠众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产)100%持股。

  今年8月,人保资产在官微发文称,近期关于发起设立人保启元惠众的申请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今年3月,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人保资产获准以契约制基金方式参与第二批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获批规模为100亿元。

  高管方面,人保启元惠众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麦静,2009年12月加入人保资产,先后担任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和资深投资经理,后来担任基金投资部助理总经理;2020年5月她加入博时基金,担任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2024年2月,她重返人保资产,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后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分管基金投资。

  人保启元惠众投资负责人章斌,2008年4月加入人保资产,担任权益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2016年5月加入中银基金,担任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2023年8月加入友邦人寿保险,担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2025年7月回到人保资产,担任投资总监。

  人保资产表示,面向未来,私募基金公司将充分运用平台优势,积极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来源稳的属性优势,秉持长期主义、耐心资本经营理念,打造以资负匹配为基点、动态平衡为手段、绝对收益为指引的人保特色投资方法论,实现长期稳定回报目标。

太平私募完成备案登记

  协会网站信息显示,太平私募成立于2025年8月29日,于2025年9月29日完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太平私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资产)100%持股。

  今年7月,中国太平旗下子公司太平资产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其投资设立太平私募。太平资产表示,作为金融央企,设立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旨在积极响应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下一步将严格规范基金运作管理,建立健全长周期考核机制和符合保险资金特性的投资策略,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作用,进一步加大中长期资金对于资本市场的投资力度。

  高管方面,太平私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刘洋,2014年2月加入太平资产,先后担任另类投资事业部高级业务副总裁、南方项目事业部助理总经理、粤港澳及南方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太平私募助理总经理、投资负责人徐磊,曾经在长江证券、湘财证券、联储证券担任投资经理,后加入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担任资产管理中心助理总经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2025年9月加入太平私募。

险资长期股票投资试点已有三批

  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试点,指的是保险公司出资设立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向二级市场股票,并长期持有。

  今年1月22日,中央金融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逐步扩大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参与机构范围与资金规模。

  目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正加速落地,至今已有三批试点,试点金额合计达2220亿元(含已批复和拟批复试点规模),参与机构逐渐扩展至多家头部险企及中小险企,包括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太保寿险、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人保寿险、太平人寿、平安人寿、中邮保险及相关保险资管公司等。

  5月16日,阳光保险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阳光资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并发起设立阳光和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阳光人寿拟出资200亿元。

  5月26日,泰康稳行(武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备案登记,该公司成立于4月21日,由泰康资产发起,泰康人寿作为单一持有人首期投资预计120亿元。

  5月30日,中国平安表示,平安资管已获准设立恒毅持盈(深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向平安人寿定向发行首期规模为300亿元的私募基金。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