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违反独立性要求等违法行为,中债资信评估被央行罚款327.5万元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9月30日,央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因涉及四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被警告,并被罚款327.5万元。四名时任高管同步被警告,并各罚9万元,合计处罚金额达363.5万元。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类型包括:未按规定办理信用评级从业人员备案;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等。
付某(时任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二部总经理)对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
霍某辉(时任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标准总部副总经理)对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李某(时任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结构融资总部总经理、企业与机构总部总经理)对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王某函(时任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对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上述四名管理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合计罚款36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00%全资控股,属于典型的国资背景评级机构。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9日,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主营业务涵盖信用评级与评估、信用数据征集、风险管理咨询等核心领域,是国内首家采用“投资人付费、为投资人服务”营运模式的新型信用评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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