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省内跨市域交易 促生态价值变现 湖北首批“鄂林碳票”签发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夏中华、许应锋、通讯员杨军、李华栋)9月29日,我省首张鄂林碳票(十堰)与首张鄂林碳票(咸宁)相继签发。这是自今年8月《鄂林碳票方法学(试行)》发布以来,湖北首批具备跨市域交易条件的林业碳汇凭证,标志着湖北省在林业碳汇市场化路径上迈出关键一步。
据介绍,鄂林碳票是对省内符合要求的林地,按照统一方法学进行计量与监测,经主管部门核查备案后,对其在特定时期内固碳增汇成效予以确认的凭证。它相当于为森林的生态价值赋予“身份证”,使森林的固碳功能转化为可交易、可质押、可抵销的资产。
十堰与咸宁两地生态优良、林业资源丰富,被列为首批鄂林碳票开发试点。其中,十堰首张碳票涉及林地2.8万亩,核定碳减排量3.638万吨;咸宁首张碳票涵盖林地12.666万亩,计入期为20年,预计总减排量达59.30万吨。
“碳票”能变“钞票”。签发当天,相关银行机构分别为十堰、咸宁两个项目开发方授信5000万元和1亿元,实现了林业碳汇资源向金融资本的高效转化。
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碳汇分院院长马江表示,鄂林碳票的签发破解了以往森林资源“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的困境,是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突破。此举不仅激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也切实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后续,全省各地将陆续根据本地森林资源优势逐步签发鄂林碳票。
【责任编辑: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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