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就《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个亮点是“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
具体来看,奖励金额由案件罚没款金额1%提升为3%;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为50万元;提供的案件线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吹哨人制度是成熟资本市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机制之一。从国内资本市场来看,2014年6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举报规定》),设立了重大违法线索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工作,威慑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1月份,《举报规定》修订。此外,近几年来,监管部门提及、鼓励吹哨人的次数明显增加,比如,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今年5月份印发的《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司法与行政协调配合,强化对资本市场“吹哨人”就业权利、公平待遇等方面的司法保护,维护资本市场“吹哨人”的合法权益。
笔者认为,加大对资本市场吹哨人的奖励,非常有必要。从过往的情况看,较低的奖励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使部分潜在吹哨人陷入犹豫与纠结,或者因现实的顾虑而止步不前。
因此,加大对吹哨人的奖励,构建与违法案件危害程度匹配的激励机制,让收益足以覆盖举报人的成本,才能增加吹哨人“站出来”的动力,激发市场参与者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才能让更多的知情人鼓起勇气站出来,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贡献关键力量。
更进一步看,较大幅度提高对吹哨人奖励,为资本市场监管注入了新的活力。
长期以来,资本市场的一些重大违法行为由于专业性强、隐蔽性高、证据链复杂,给外部监管带来巨大挑战。监管部门一方面聚焦投资者深恶痛绝的违法违规问题,系统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惩防体系;另一方面,用好用足法律所赋予的手段,依法从严,“板子”要打准打疼。
但是也要看到,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监管部门也会面临“发现难、取证难、查处慢”的困境。比如,在查处财务造假行为时,证据的获取往往需要深入企业内部。这就需要发挥“内部人”的作用,让知情人敢于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协助监管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总之,加大对资本市场吹哨人的奖励,有利于进一步激活内部监督,并与“穿透式监管”“全链条追责”形成监管合力,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筑牢防线,让各类市场主体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的合规管理,共同推动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