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等,绍兴三家银行合计被罚190万元
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10月9日电因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等,绍兴三家银行合计被罚190万元。
10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绍兴市分行因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被处罚款30万元,责任人王一楷被予以警告;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被处罚款105万元,责任人王小波、马蔚被予以警告;浙江诸暨联合村镇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及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处罚款55万元,责任人袁梦钏被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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