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0 00:21:41 股吧网页版
涉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四川商投基金公司被责令改正,董事长同步收警示函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10月9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两则监管措施公告,对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商投”)及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下发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查,四川商投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侵占、挪用基金财产;二是管理、运用基金财产未恪尽职守,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三是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和填报更新从业人员信息;四是未按规定保存基金相关资料;五是未建立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四川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决定对四川商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一份公告显示,由于四川商投上述违规行为,白华英作为公司董事长,实际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0日,是四川商投集团旗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及投资咨询相关服务。作为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子基金旗下机构,该公司管理多只基金,投资涉及医疗科技、企业管理等多个领域。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