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打造“低空经济第一城”的深圳推出重磅扶持政策,单项单次奖励最高可达1500万元。
第一财经记者从深圳市相关部门获悉,《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已于近日印发,10月9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细则》规定了四个低空产业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条件及标准,单项单次奖励金额从20万元到1500万元不等,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得奖励合计最高可达3000万元。
第一个是载人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资助项目。企业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并在深圳市经营的,载人eVTOL航空器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实施细则》明确,以上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励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同一型号仅奖励一次。
第二个是做大低空物流市场规模资助项目,主要面向开展低空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的企业,要求航线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深圳市内。
这类企业中,使用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每条新开航线年度(自然年,下同)飞行架次达到5000架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使用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每条新开航线年度飞行架次达到1000架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5万元。
两种情况下的奖励金额均按飞行架次阶梯提高。同时,每条航线仅奖励一次,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新开航线奖励与总飞行架次奖励之和不超过2000万元。
第三个是开通通航短途运输航线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开展通航短途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航线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深圳市内。其中,境内航线的批复航线距离不低于25公里,深港跨境航线的航线起降点在深圳与香港口岸,两种航线均须常态化运营。
对于境内航线,每条航线年度执行不少于100架次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深港跨境航线每条航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两种航线每条仅奖励一次。
《实施细则》显示,开通通航短途运输航线的企业,年度总飞行架次达到一定数额的,可获得更多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航线奖励与总飞行架次奖励之和不超过600万元。
对于在深圳建设低空经济领域创新型研究机构的各类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深圳市也予以真金白银的资助。其中,获国家民航主管部门认定授牌的民航重点实验室,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实际发生总投资的3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作为世界“无人机之都”,深圳市早在2022年底就出台了《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首次将“低空经济”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并出台《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年出台全国首部低空经济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官方数据显示,目前深圳已建成10个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和2个特色产业园区,低空经济链上企业超1900家,2024年低空经济与空天产业集群规上企业增加值达213.77亿元,增速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