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的公告。
公告显示,自10月13日(含当日,下同)至12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按照“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可按规定提交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未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其补贴申请不予受理。
这也意味着,上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规则将调整为“报名+摇号”模式。
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轮报名
公告显示,位置信息定位在上海,且所购新车已取得上海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商务”“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参加报名摇号,获取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资格。
获取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应当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或通过“上海商务”“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提交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参加报名摇号和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应为同一人(同一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时间安排上,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轮报名。第一轮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7日。后续每轮报名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每轮报名时间截止后,本轮个人消费者报名信息将提供至第三方公证机构,由第三方公证机构限额摇号抽取中签个人消费者。
活动规则的新老划断上,个人消费者10月12日前(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购买新车的,申请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按公告调整前政策执行。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要求新车在沪注册
此前,9月10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五部门印发修订后的《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修订后的《细则》明确,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申请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应当符合:个人消费者新车购买日期以上海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应当介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之间;新车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应当介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之间。其中,自2025年9月11日起购买的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应当在上海市进行注册登记。
在报废更新补贴上,此次公告中明确,自10月13日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所购新车应当在上海市进行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