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南省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行动计划(2025—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全省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化升级,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到2025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缩小至6%以内;到2026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行动任务
(一)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1.培育新型消费模式。鼓励省内新能源整车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研发、导入更多适合全省交通运输场景的高性能产品。支持新能源整车企业扩大生态合作,探索以租代售、经营性租赁、车电分离、增值售后服务等多元化销售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加密销售服务网点。引导新能源车企及第三方机构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在县级城市及偏远地区开设新能源汽车交付中心并授权汽修厂作为售后服务站,定期开展维修售后服务下乡活动,完善配套售后服务体系。(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延伸消费链条。引导省内二手车交易市场、商户开展诚信经营。加强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管理,支持开展电池租赁,提高新能源汽车保值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金融服务。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方式,合理确定汽车消费贷款利率水平。针对年轻群体推出低首付、长周期金融方案。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做好新能源车险承保理赔工作。(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商用车辆替代行动
5.加快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替代。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环卫、货运配送、城建物流等公共领域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应用,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和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在城建物流领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替代,逐步提升混凝土、建筑垃圾(含渣土)、砂石建材运输新能源车保有量占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新能源货车支持力度。将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引导作用,积极落实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推进老旧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新能源货车高速通行费优惠。(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补能设施提升行动
7.优化城市居民充电设施报装流程。推行城市居住区充电桩“统建统服”,落实街道社区基层管理责任,推动充电运营企业、车辆销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为居民提供新能源汽车购车、接电、装桩“一站式”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公共领域专用补能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城市公交、货车等专用补能设施在用地审批、电网扩容、分时电价、分布式能源项目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补能设施,不断提高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补能便利性。(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交通枢纽补能基础设施建设。在高速服务区、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物流干线沿线、国省干道等区域加快规划新建一批大功率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改扩建一批集加油(气)、充(换)电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充电桩建设纳入“村村通工程”,推动农村地区实现充电站“乡乡全覆盖”、充电桩“村村全覆盖”。做好农村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结合备案的建设项目提前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补齐农村地区配电能力短板。支持各地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旅游开发,探索推动充(换)电设施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停车场、加油(气)站等设施一体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政策加力行动
11.充分落实财政支持政策。统筹现有中央、省级专项资金,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通过多维度协同发力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活力。在全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展销活动,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全省的普及和消费。探索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消费开展一定比例的补助。鼓励各市州针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发放补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扩大新能源汽车路权优势。鼓励各市州研究出台主城区内核心路段新能源汽车路权放开、增时作业等便利通行政策,以及公共场所减免新能源汽车停车费等优惠政策。(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商务厅双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局等省直相关部门组成的全省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加快提升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本行动计划列为重点工作事项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抓好任务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普及新能源汽车知识,消除认知误区,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形成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