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2 13:31:51 股吧网页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涉税专业服务规定》发布
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2日电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公众号12日消息,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日前公告,《海南自由贸易港涉税专业服务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鼓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下列涉税专业服务: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国际税收政策等特色咨询服务;开展跨境人员涉税服务、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涉税服务等跨境涉税专业服务;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内其他地区税收制度衔接相关的涉税专业服务;开展税务风险管理、税务合规审核等涉税专业服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税收、经济方面的分析、调查与评价,包括企业信用信息调查、营商环境评价、经济高质量发展调查等;建设智能化涉税专业服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国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的其他涉税专业服务。

  《规定》同时提到,鼓励境外人员按照国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提供涉税专业服务。鼓励境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规定,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涉税专业服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