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北交所首轮问询3个多月后,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超新材”)IPO最新动态仍停留在2025年6月30日,再无进展。
6月30日,永超新材回复了北交所首轮问询。北交所关注的问题多达12个,包括控制权是否稳定、关联交易、财务内控规范性、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
据招股书,永超新材前两大股东洪晓冬持有公司29.00%的股份,洪晓生持有公司16.57%的股份,前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30%,故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晓冬、洪晓生二人为兄弟关系。
永超新材在招股书中提及相关风险时称,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实施不当控制的可能,但在回复北交所问询时称,不存在其他影响控制权稳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治理僵局的因素。
永超新材自2004年4月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为通过表面微镀层、微涂层技术生产、销售VCM功能薄膜、VM真空镀膜、汽车膜以及各种功能性薄膜新材料,设立时主要产品为VM真空镀膜,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包装标签等领域。
永超新材关联方天安新材为公司报告期内曾持股5%以上的股东,报告期内公司与天安新材同时发生采购与销售。北交所要求说明天安新材入股公司的背景及原因,入股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入股价格公允性;说明天安新材是否存在对公司的利益输送行为,关联销售价格是否公允,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是否合规等。永超新材一一作出回复。
财务内控规范性方面,公司存在票据找零、第三方回款、物流费用报销结算等财务不规范事项。2024年,公司发生4起与运输合同有关诉讼,合计判赔/诉求金额约46万元,虽金额不大,但暴露公司对第三方司机包车模式内控薄弱。
永超新材客户相对集中,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超50%,青岛河钢、禾盛新材等板材厂一旦削减订单,将直接冲击营收。
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10.16%、7.28%和6.31%,整体处于下降趋势。永超新材表示,公司外销收入占比下降主要系公司主动调整境外销售策略所致,后续公司将持续开拓高毛利产品的海外市场。且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小,不会对期后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也被北交所重点关注。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约1.5亿元,用于功能性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北交所要求说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及其有效性。
永超新材称,公司产品下游市场广阔,为项目提供了市场消化空间,项目具备市场可行性。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整体较高,且公司具备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销售能力,与现有客户的稳定合作为消化募投项目产品提供了客户基础。未来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通过抓住下游行业需求、加大客户开拓力度、提高研发投入、合理规划募投项目产能释放进度等方式有效消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但永超新材在招股书中曾表示,若国内外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技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进而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以及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