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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13:38:15 股吧网页版
新规正在酝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面临调整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章轲

  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将迎来一轮调整。根据生态环境部10月13日公布的相关通知,该行业新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正在酝酿。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技术规范》)已开始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该标准的适用对象是开展废电器处理活动企业,适合废电器在贮存、拆解、利用及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生态环境部表示,《技术规范》可用于废弃电器处理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投产后的运营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活动。与现行标准相比,更强调贮存、拆解、利用及处置过程,范围涵盖废弃电器从入厂到出厂的全链条。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介绍,随着电器电子产品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和更新换代周期的缩短,废旧电器的产生量呈现显著增长趋势。2024年,“四机一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拆解处理量约为9400万台(套),拆解产物总重量约265万吨,其中55万吨废塑料、3万吨废铜及合金、3万吨废铝及合金、73万吨废铁及合金。

  我国废弃电器处理行业主要以手工拆解为主、部分专用设备为辅,如屏锥分离设备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人工成本高昂,其主流技术路线更倾向于自动化,除必须预拆的部件外,如制冷机、压缩机等,大部分废电器直接进入多级破碎分选线。手工拆解与自动化破碎分选工艺各有优劣,前者更利于实现材料的精细化分类回收,而后者则在处理效率上优势明显。

  2016~2024 年废电器拆解处理情况。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

  编制说明介绍,废电器处理过程,不同种类废电器主要的潜在产污环节和污染物类型存在显著差异。例如,CRT显示器(阴极射线显像管)中含铅玻璃的回收,冰箱和空调拆解中制冷剂、废矿物油的回收,洗衣机中平衡盐水的回收。因此,在废弃电器处理活动中,须重点关注并严格管控特定产污环节,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环境风险。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要求所有废弃电器越境转移均执行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管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严格限制废电器中特定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并通过禁止露天焚烧等处置方式以阻断二噁英等污染物生成。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调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确保废电器处理过程中环境负面影响的最小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废弃电器回收处理活动要在有序、合法且环保的轨道上运行。

  编制说明介绍,现行标准实施15年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发展格局与政策环境已发生根本性转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同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修订,现行标准难以满足深化污染防控、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现实需求。

  与现行标准相比,《技术规范》新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鼓励自动化分拣、智能化拆解的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编制说明称,新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旨在引导企业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最终实现无害化处理,契合我国绿色发展战略。

  自动化分拣、智能化拆解技术能大幅提升拆解效率与污染控制水平,《技术规范》新增了相关表述,引导行业提质改造,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废弃电器处理涉及多环节风险,新增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法规要求,实现全流程多领域合规管理,降低综合风险。

  此外,与现行标准相比,《技术规范》明确不同类别分区贮存并固定,增设标识、隔离要求,禁止露天存放,明确废电器、拆解产物、危险废物贮存区域不得混用,对含易燃易爆制冷剂产品、废弃医疗服务设备等贮存要求更细致,对拆解产物按价值、类别等贮存要求更全面。

  《技术规范》还新增服务终端类废弃电器拆解污染控制要求,提出应对含黏合剂、涂层的部件(如屏幕边框、传感器接口)用密封袋封装,防止挥发性有机物(VOCs,如甲醛、苯系物)挥发等要求;新增医疗设备类废弃电器拆解污染控制要求,提出拆解影像设备(如CT机、直线加速器)时,优先拆解含汞设备、电池、显示器、电路板、阻燃剂塑料等部件,单独收集,避免混合拆解等要求。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组建议,加大对废弃电器处理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照《技术规范》要求,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污染物处理设施使用状况、台账记录完整性等,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针对某一时期废弃电器处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定期对《技术规范》进行评估和修订,及时将新的处理技术、污染控制要求纳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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