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6 01:21:01 股吧网页版
因生产劣药被行政处罚 国家集采办暂停两家药企集采资格
来源:中国经营报

  10月15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公告,将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大红鹰药业”)和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福和制药”)列入违规名单,暂停两家企业集采申报资格18个月。

  公告称,宁波大红鹰药业委托黑龙江福和制药生产的氟尿嘧啶注射液为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14日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宁波大红鹰药业生产劣药氟尿嘧啶注射液,依法决定给予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经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集体审议,宁波大红鹰药业违背在申报材料中作出的承诺,与其受托生产企业黑龙江福和制药违反《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有关条款。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决定取消宁波大红鹰药业氟尿嘧啶注射液中选资格,同时将宁波大红鹰药业和黑龙江福和制药列入“违规名单”,暂停两家企业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7年4月14日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申报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对氟尿嘧啶注射液启动替补程序,由备供企业替补成为主供企业。

  在北京、浙江、安徽、贵州、新疆(含兵团)等5个原来宁波大红鹰药业主供的省份,由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受托生产)、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海南卓科制药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受托生产)、津药和平(天津)制药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相应药品。

  据了解,宁波大红鹰药业控股股东为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后者多年前曾冲刺A股上市失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