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宁可坚
10月刚过半,富德生命人寿已收到两张罚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10月15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被罚款2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误导销售、虚列佣金和费用。
同时,刘军(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虚列佣金和费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朱孟强(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因误导销售,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资料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117.52亿元,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年金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
近年来,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富德生命人寿各分支机构不断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本月早些时候,10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汉中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因财务凭证记载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直销业务虚挂代理人套取佣金、代理人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被罚21万元。
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佳、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营销培训部新人训练推动岗易福芳,均受到警告并罚款1万元处罚。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代理人汪久茹,受到警告并罚款2000元处罚。
9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具体来看,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被责令改正,并处以25万元罚款。
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业务督导岗的杨文豪,对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营销培训部培训经理的刘进红,同样因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另外,记者发现,自2021年起至今,富德生命人寿便按下年报披露的“暂停键”,已连续4年暂缓披露年报。

最新公告显示,“根据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一司一策确定过渡期政策,我司获同意暂缓披露偿付能力信息,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暂缓披露2024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