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6 20:00:10 股吧网页版
南航通航订购空中客车H160直升机 执行海上运输任务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梦娜 实习生 朱洁莹

  10月16日,空中客车直升机与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通航”)在第七届中国国际直升机博览会上举行签约仪式。南航通航选择空客H160直升机用于海上能源作业。据悉,空客H160直升机将助力南航通航更好地满足能源市场不断增长的海上运输需求。

  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二保表示:“此次空客H160海上运输直升机合同的签署,再次展现了南航通航与空客直升机之间的合作与互信,同时也证明了双方在中国海上石油与天然气运输领域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激动人心的里程碑。南航通航订购的空客H160海上运输直升机计划于2026年投入运营。我们相信,届时南航通航的海上运输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空中客车直升机中国公司董事总经理柯霖表示,“空客H160直升机将成为南航通航海上运输作业的制胜关键,助力其实现更现代化、更高效的运营。”

  南航通航是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通用航空公司,也是中国海上石油与天然气领域最大的运营商之一。南航通航在中国海上石油与天然气和航空应急救援领域拥有出色的运营能力,目前保持着中国通航产业最长的安全时长纪录。

  作为世界上技术最先进的直升机产品之一,空客H160直升机的设计和制造满足了高标准的安全运行要求,并为该级别直升机提供了优越的舒适性,同时增强运行可靠性并提升燃油效率。目前,空客H160直升机已在巴西、加拿大、法国、日本、马来西亚、菲律宾、沙特阿拉伯、英国、美国和欧洲多国投入运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