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最新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把监管的焦点再次对准了外卖行业。
2018年,全国正式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要求线上食品平台对入驻商家负有审核与管理义务。新版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针对平台责任模糊、商户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问题提出系统性修订。
此次值得关注的一个变化,是让“后厨”变得更透明。征求意见提到,商家需要提供监控画面,覆盖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过程。而平台要提供“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视频信息上传和页面展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标识。
监管部门还将目光重点投向了“幽灵外卖”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一证一店”的经营模式——同一经营资质不得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同时,平台需要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整体来看,本次征求意见稿共45条,明确了入网餐饮者、平台提供者、配送人员三类主体责任,覆盖了事前审核、事中抽查、事后公示等全链条环节。平台和第三方机构,商家与配送人员之间的食品安全责任边界,也有了详细规定。

新规正处于外卖行业竞争白热化的背景下。今年4月开始,京东、饿了么、美团掀起激烈的“补贴大战”,随后升级为近五年来最大规模的互联网补贴商战。
伴随流量激增,商家资质审核和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监管焦点。近年来,外卖平台已经多次因商家审核不严受到警告或处罚。
比如,去年12月,饿了么、美团的关联公司就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各罚款20万元,原因是未核实部分入驻商户的经营资质。其中12家商户在未上传许可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平台审核,还有商户上传虚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亦获放行。
21记者于7月实地走访也发现,饿了么、美团、京东三家平台的部分“品质堂食”门店实为“无堂食”外卖档口,与线上照片相去甚远。一些商家甚至利用AI生成门店与菜品图片,还出现提供“AI装修”“代过审”的第三方服务商,声称“审核100%通过”。
此后,市场监管总局分别两次约谈外卖平台,强调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8月,市监总局也曾发布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划分食品安全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征求意见稿划定了具体罚款。例如,如果平台没有实地审查商家的经营资质,可能面临5000元~50000元的罚款;平台如果通过了非“一证一店”的商家审核,可能面临5000~30000元的罚款。
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