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6 23:39:21 股吧网页版
福建一卡通被注销 年内11张支付牌照“下线”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叶麦穗在严监管、强竞争的背景下,支付行业正在加速出清。央行日前更新了已注销许可机构信息,福建一卡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的支付牌照于9月29日注销。这是年内央行披露注销的第11张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大幅减少

  福建一卡通成立于2010年7月,2012年6月获得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福建地区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支付业务类型划分调整后,福建一卡通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

  福建一卡通由上市房企泰禾集团旗下福州中维实业有限公司全资控股。2016年1月,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以3800万元受让福建省万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一卡通100%股权。根据彼时的公告内容,泰禾集团希望制定的“以房地产为核心,以金融和投资为两翼”经营战略,完善公司商业管理平台,介入第三方支付领域。

  时过境迁,泰禾集团工商信息目前已被打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债券违约”等多个负面标签。截至今年8月31日,泰禾集团及其并表公司逾期的有息总负债本金余额为721亿元。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泰禾集团目前正推进债务重组事宜,以寻求解决债务问题。

  从2011年5月签发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算起,在过去10多年的时间,央行总计发出271张支付牌照,截至目前,合计注销了107张,还剩164张第三方支付牌照,优胜劣汰的市场退出机制形成。

  不难发现,注销的支付牌照中,预付卡占据绝大多数。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认为,牌照减少其实属于行业内自然优胜劣汰的过程,预付卡牌照由于已经跟不上市场发展的步伐,所以大批量的在淘汰,此外一些银行卡收单和互联网支付牌照也由于自身合规等方面的原因被淘汰出行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也表示,当前支付牌照缩减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支付机构监管,支付机构积极响应监管要求,通过增资扩股、调整股东结构等方式,为业务拓展和产品服务创新夯实基础,无法满足监管要求的机构将被淘汰;二是部分支付机构盈利困难或违规行为较为严重;三是支付机构内部整合,也会使支付牌照缩减。

  王蓬博判断,未来支付行业的马太效应会愈发明显,两三家巨头占了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排名十位之后,几乎空间不大。他认为,虽然支付利率不断走低,但行业利润仍然很高,而且支付是商业数字化的入口和基础工具,巨头和收单机构实际上不构成竞争关系,而是同一条产业链上下游的关系。

  多家支付机构拿到大额罚单

  除了直接“拉黑”之外, 近日多家支付机构由于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等原因受到监管处罚,包括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拉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天津城市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民卡支付有限公司。

  最近一次被罚是重庆惠平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平支付”),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更新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罚单显示,惠平支付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落实有关合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用户权益保障机制。

  另从罚单金额来看,千万级巨额罚单仍然存在。今年来,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通支付有限公司、汇元银通(北京)在线支付技术有限公司领了千万级巨额罚单。

  总体来看,“双罚”(即对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同时处罚)已成为常态。《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支付机构的处罚可根据具体情况追责到相关责任人,罚款上限可达50万元,情节严重的甚至可禁止其终身担任支付机构高管。

  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监管已披露至少74张罚单,包括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在内被罚没金额总计1.9亿元,覆盖大中小各类机构,相较上年同期来看,支付机构被罚数量增多,但被罚金额总量较上年有所减少。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大额罚单增多,说明严监管仍然在持续。从处罚内容和方式来看,基本和此前处罚的原因一致,都是常见的老问题,在反洗钱和账户管理以及商户管理方面存在欠缺,双罚制也仍然存在。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从违规事由来看,反洗钱、商户真实性及合规性等依旧是监管工作的重点。后续,预计科技类的信息安全、数据保护等问题将与传统反洗钱工作一道成为监管所关注的重点。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