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尽职调查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等,中诚信托遭重罚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10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诚信托及相关责任人因违法违规遭重罚。

中诚信托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提前履职,部分风险项目未纳入或未及时纳入风险项目要素表,尽职调查不审慎,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向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项目、企业提供融资,以投资永续债权的方式变相开展融资类业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合格投资者人数突破“资管新规”要求,个人信托贷款业务开展不规范,部分信托计划分级比例超过监管要求。北京金融监管局因此对中诚信托罚款66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陈郭瑞、熊谞龙、金紫雨、余明、尤彦媚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据官网资料,中诚信托成立于1995年11月,前身是中煤信托。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将其持有的中诚信托32.35%的国有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称中国人保集团),中国人保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0年,公司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24.57亿元,中国人保集团持股比例增至32.9206%。2022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8.5亿元。公司是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届会长单位,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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