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0月18日消息昨日晚间,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再度打假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材股份”)。
国药集团公告称,集团所属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中药”),已将持有的25%药材股份股权全部转让,药材股份与国药集团无任何关系,对于药材股份多次冒名国药集团的字号、商标及特许经营权,公司已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有律师告诉红星资本局,股权转让可以让社会公众不再因股权所属误解两家公司的关系,有利于国药集团后续维权。若药材股份企业名称侵犯了国药集团的商标权、在先商号或字号权,国药集团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企业登记机关处理。
2020年以来,国药集团多次“打假”药材股份,目前国药集团官网上至少有6条相关声明。
小股东股权经过多次拍卖转让
国药集团与药材股份之间的关系,可以追溯至2000年。
当时,国药中药与另外6位发起人共同成立药材股份,国药中药持股62.05%。至2016年11月4日,药材股份仅剩本草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草利华”)和国药中药两家股东,分别持股75%、25%。
此后国药中药所持股权没有变化,本草利华持股部分经过多番拍卖、转让。2021年12月,药材股份的股东更新为国药中药、本草利华、中传华夏(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国药南方(海南)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由于国药中药持股比例最高,国药中药成为药材股份第一大股东。
因经营理念不合,国药中药不愿接受此状况。
2022年4月,国药中药曾希望药材股份协调上新股东调整股权结构,产生新的大股东。但结果是,全部股东期望国药中药加大持有国药药材股份,并可以无偿将部分股份转让给国药中药,使国药中药持股达34%以上。对此,国药中药表示,无意增持药材股份,更无意与任何其他股东一致行动。
2024年5月,国药中药曾声明,鉴于药材股份管理混乱、多次实施侵害国药集团及国药中药利益的行为,且屡禁不止,国药中药将全力推动参股股权尽快、完全退出,绝无可能对药材股份增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5年来国药集团数次“打假”
由于国药中药持股25%,且药材股份的公司名中带有“国药”二字,药材股份此前一直以国企身份活动,导致外界产生误解。
红星资本局查阅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多份判决书发现,药材股份以国药集团旗下企业身份参股设立公司,为这些企业“赋能”。在一些发起设立的公司中,药材股份分文未出,持股比例却达到51%。
在资本市场上,药材股份也动作频频。2022年,药材股份参与上市公司紫鑫药业(已退市)的重组,紫鑫药业一度公告自己成为国药集团实控的企业,这推动紫鑫药业股价短期上涨。但后期国药集团“打假”,紫鑫药业陷入尴尬,加速了退市进程。
药材股份还曾参与华仁药业(300110.SZ)的药材贸易业务,截至2023年年底,药材股份拖欠华仁药业款项达14亿元。今年上半年,这笔欠款被华仁药业全额计提坏账。外界普遍认为,华仁药业在此业务中盲目相信了药材股份的“国企”身份。
在此背景下,国药集团曾多次发布声明“打假”。
早在2020年7月,国药集团就曾在官网发文称:我司未授权药材股份或其子公司使用我公司注册商标或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医药集团”“国药集团”字样,也未授权其以“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国药集团”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投资或合作。
截至目前,国药集团至少发布过6条与药材股份相关的“打假”声明。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申宪伟律师告诉红星资本局,此次股份转让,意味着国药集团与药材股份不再存在股份方面的法律关系,社会公众也不会再因为持股关系,而对两家企业是否属于同一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对方商标等问题产生误解。因此,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进行彻底切割,有利于国药集团下一步商标权、特许经营权等方面的维权。
申宪伟称,如果药材股份的企业名称中侵犯了国药集团的商标权、在先商号或字号权,国药集团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企业登记机关处理。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药材股份曾注册多个包含“国药”字样的商标,但均被予以驳回。目前中国商标网上,药材股份所有带“国药”二字的商标均显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