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10月21日发布《关于提高房地产中介服务水平、抵制“返佣”行为的倡议书》。倡议书提到,近期一部分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开展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过程中,以向购房人承诺返佣的方式招揽业务,该方式不仅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还严重损害了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服务形象和声誉。
关于提高房地产中介服务水平、抵制“返佣”行为的倡议书
各会员同行:
一直以来,房地产中介在促进房屋交易、保障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近期一部分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开展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过程中,以向购房人承诺返佣的方式招揽业务,该方式不仅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还严重损害了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服务形象和声誉。
相关情形警示:
情形一:某公司经纪人为争取消费者,承诺交易后可返还佣金50%。但在交易完成后,该人员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支付,消费者投诉至主管部门,经调解方得以解决,但消费者对行业信任度大幅降低。
情形二:购房人退房,中介需按协议退回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渠道公司)已支付的佣金,但部分佣金返给了购房人,导致无法退回。中介为追回已支付给客户的佣金对簿公堂,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在此特别提示:此种行为潜藏诸多风险与危害。
1.引发交易纠纷。返佣承诺无法兑现时,会导致客户投诉,甚至引发诉讼。中介无法兑现返佣承诺的原因很多,部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渠道公司)长时间不结佣;也有一部分中介在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渠道公司结算的佣金后,故意拖延、拒绝支付;甚至有小部分从业人员采用离职、失联等方式进行逃避。
2.扰乱市场秩序。返佣本质上是一种不正当价格竞争手段,破坏了基于服务质量、专业能力和品牌信誉的公平竞争环境,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损害守规企业的合法利益。
3.侵蚀行业信誉。返佣行为将中介服务价值矮化为“返利多少”,削弱消费者对专业服务的认同,损害从业人员应得的劳动报酬,更破坏了行业长期建立的诚信形象。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的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协会向全体会员同行发出如下倡议:
1.坚持依法依规经营,杜绝承诺返佣行为。
严格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机构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应依法办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并为本机构的从业人员办理《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卡》。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返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将竞争焦点置于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专业能力、优化消费者体验上。
2.强化内部管理教育,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中介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要求从业人员不应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承诺或实际支付返佣,并将此纳入考核与问责体系。
3.坚守诚信专业本位,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全行业应共同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以专业、高效、可靠的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与市场认可,共同珍惜和提升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建良好市场生态。
中介机构收到消费者反映从业人员私下承诺返佣,或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中介业务等问题,应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妥善处理。
让我们携手并肩,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返佣的不正之风,共同营造一个规范、健康、有序的交易环境,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