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获得首批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服务认证证书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近期,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等单位开展专业机构认证工作,首批专业机构认证工作已完成。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简称“中国信通院”)获得首批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服务认证证书。多年来,中国信通院在多领域持续推动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工作,包括审计项目实践、报告文件编写、配套标准研制、公益宣讲活动等。自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生效以来,中国信通院与公共服务平台、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外资快消企业等超过20家企事业单位合作约30个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合规审计实践经验。
2024年底,在中央网信办网络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的指导下,中国信通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展《数据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国家标准试点工作。在标准研制方面,深度参与了《数据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数据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服务能力要求》《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等国家标准、标准技术文件等的立项、起草和编写。牵头组织编写《电信和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实施方法》《电信和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质量评价方法》以及基础电信、车联网、应用商店、网络游戏等细分场景合规审计操作指南等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同时,依托“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领航计划”和“个保审计聚力行”等行业活动,中国信通院组织编写、发布了《关于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若干建议》《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实务报告》,旨在搭建交流平台,凝聚行业力量,探索合规审计路径。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