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证监局披露罚单,因持续督导失职,民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任绍忠、钟德颂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根据浙江证监局相关公告,民生证券作为维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充分关注在建工程延期异常情况,核查程序不充分;二是在出具维康药业2023年度持续督导文件过程中,核查结论不够谨慎,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浙江证监局表示,民生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任绍忠、钟德颂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上述机构和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次民生证券受罚,与维康药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披露的违法行为存在直接且紧密的关联。
此前7月,维康药业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对维康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是对刘忠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三是对卢卫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四是对孔晓霞、王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五是对吴建明、朱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浙江证监局进一步指出,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是维康药业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不准确、不完整。
值得注意的是,民生证券投行业务此前经历了整合过渡期。9月23日,国联民生公告称,收购后,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与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整合,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被确定为投资银行业务整合后的业务开展主体。自9月23日起,民生证券包括持续督导项目清单中项目等,以及所有其他项目将迁移并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