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0月23日消息,10月22日,ST纳川(300198.SZ)公告称,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近日收到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
此次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与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及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图据公告
最新公告披露的《限制消费令》提到,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福建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ST纳川)、陈志江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陈志江为ST纳川董事长。2013年8月,陈志江因“天价离婚”一事引发关注。
2024年年报显示,陈志江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1992年9月至1995年8月,任厦门港务局设备管理工程师;1995年9月至2002年12 月,历任罗克韦尔自动化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区域销售经理、福建首席代表;陈志江自2008年12月起任ST纳川董事长。据今年半年报,截至2025年6月末,陈志江仅持有公司0.68%股份。
2013年8月,ST纳川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志江与张晓樱已签署离婚协议。陈志江将其所持公司6753.24万股股票(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2.29%)的一半即3376.62万股分割给张晓樱。
此后,张晓樱持续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在2020年6月将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如今,纳川股份前十大股东中已经没有了张晓樱的身影。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张晓樱累计套现金额至少达5.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离婚后,双方还因涉嫌共同操纵股票而被立案。2021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陈志江、张晓樱和纳川贸易涉嫌共同操纵ST纳川股票进行立案调查。
中国证监会2024年11月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9年1月28日至4月1日,张晓樱、陈柳毅、陈柳增实际控制使用“陈某锋”等41个证券账户交易“纳川股份”(现“ST纳川”)。

图据证监会
操纵期间,张晓樱、陈柳毅、陈柳增控制使用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及虚假申报等方式,影响“纳川股份”交易价格。其间,“纳川股份”上涨54.51%,同期深市创业板综指上涨35.27%,偏离19.24%。根据最终处罚结果,张晓樱需承担4910万元的违法所得及1.47亿元的罚款。
不仅是前妻操纵股票,福建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陈志江因其子张昊恺名下证券账户在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1日期间进行短线交易,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具体来说,张昊恺在此期间合计买入和卖出纳川股份股票各113万股,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图据证监会
福建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陈志江采取了该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陈志江被提醒要加强亲属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以避免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