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0月23日消息,因提前“剧透”信息,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及其董秘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
10月21日晚间,光华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与此同时,深交所也向光华科技及其董秘下发了监管函。

图据公告
据《警示函》,2024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在参与某券商分析师组织的线上交流会议过程中,向参会人员透露了公司硫化锂产能、2024年预计业绩情况等公司经营、财务方面未公开信息,且部分信息属于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光华科技未对上述信息及时予以披露,直至相关信息通过网络传播后,才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进行披露及澄清。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杨荣政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光华科技及杨荣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表示,“你们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完成整改,向我局报送整改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光华科技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资本市场方面,按照《警示函》所示时间节点,在董秘线上会议透露未公开的信息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光华科技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统计显示,该公司股价五天累计涨幅超60%。
然而,随后在2024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光华科技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股价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
2024年11月24日、26日和28日,光华科技发布三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内容包含“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关注到近期固态电池概念受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等。
2024年12月6日,光华科技发布《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称,公司不生产固态电池及固态电解质,生产的是固态电解质所需的高纯化学品,如硫化物、氧化物等。硫化锂相关固态电池材料产品目前产能为300吨/年,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在现有厂区通过购置反应釜等生产设备将产能扩至3000吨/年。
光华科技还提到,公司相关固态电池材料产品是基于公司的化学分离提纯技术延伸开发的新产品。2024年至今,公司硫化物相关固态电池材料产品销售收入仅为111.14万元, 占公司总收入比例非常小,对2024年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光华科技是专业化学品服务商,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公司以高性能电子化学品、高品质化学试剂与产线专用化学品、新能源材料和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为主导,同时提供其他专业化学品的定制开发及技术服务。
业绩方面,光华科技2025年三季报显示,第三季度,光华科技实现营收7.62亿元,同比增长14.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2.6万元,同比增长962.19%。前三季度,光华科技实现营收20.44亿元,同比增长1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9.3万元,同比增长1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