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股公司错报牵连自身财务出错:联创光电收警示函,董事长伍锐双职在身负主责
来源:财中社
10月24日,联创光电(600363)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伍锐近日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缘由为前期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据《警示函》,联创光电的违规源于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简称 “联创超导”):联创超导 2023 年财务报告存在错报,导致联创光电的长期股权投资、未分配利润及投资收益等会计科目错报,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因此存在财务信息不准确问题,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伍锐同时担任联创光电与联创超导董事长,未履行合规责任,违反上述办法第四条,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基于此,江西证监局决定对联创光电、伍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二者在收到《警示函》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整改报告;若对措施不服,可在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6 个月内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2025年中期,联创光电实现收入16.48亿元,归母净利润2.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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