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晚间,协鑫集成(002506)公告终止筹划近三年的定增计划,公司原计划募资48.42亿元。协鑫集成方面表示,这是公司面对光伏行业阶段性及结构性调整局面的主动决定。
公告显示,协鑫集成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协鑫集成同时强调,本次终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协鑫集成表示,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因素、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协鑫集成将以此次调整为契机,将经营重心从产能规模的横向拓展,全面转向发展质量的纵向深化。”协鑫集成方面强调道。
协鑫集成本次终止的定增方案自筹划起已经接近三年,其间几易其稿。回溯历史,协鑫集成定增预案在2022年12月9日已经发布,2023年11月22日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4年11月4日,协鑫集成以第七次修订的定增预案收到证监会的定增批复。
根据最终获得批复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七次修订稿)》显示,协鑫集成计划募资48.42亿元,投资于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总投资37.63亿元,目标在一年内新增年产10GWTOPCon太阳能高效电池的生产能力。协鑫集成曾表示,该项目的TOPCon电池量产转换效率将提升到26.3%以上,项目财务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后)为10.37%,税后投资回收期7.2年(不含建设期)。
2025年,全球光伏市场在产能过剩与技术迭代的双重压力下进入深度调整期。我国光伏产业链制造端产量增速放缓,部分环节负增长,产业链各环节价格整体处于底部。在2025年上半年,协鑫集成实现营业收入76.94亿元,净利润为亏损3.27亿元。
目前,协鑫集成已形成超30GW的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及16GW高效TOPCon电池产能,上半年综合产能利用率超80%。同时,公司半年报披露的在建工程中并不包括“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目前涉及芜湖协鑫的在建工程仅有“芜湖协鑫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工程”以及“芜湖协鑫2GW扩产项目”。
如今,强化自律防恶性竞争、规范政企行为、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治理低价无序竞争,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已经成为行业的一致共识。“公司坚定不移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共同化解周期性风险,助力光伏行业早日度过当前调整阶段,迈向更加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的新纪元。”协鑫集成在公告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