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21:45:31 股吧网页版
联创光电: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董事长伍锐收到警示函
来源:澎湃新闻

K图 600363_0

  10月24日,联创光电(600363.SH)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伍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此前,联创光电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等信息,称由于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超导”)2023年财务报告存在错报,导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分配利润和投资收益等会计科目存在错报,公司已对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联创光电在4月29日的公告中表示,经自查,联创超导出于根据更加谨慎的考虑,对履行的合同中关于收入的确认自查后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有关科目汇总影响调减联创超导2023年度净利润1229.16万元。

  联创光电根据联创超导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额,根据持股比例调减202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491.66万元,调减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491.66万元,调减2023年度投资收益491.66万元。

  《警示函》称,这一事项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不准确。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伍锐作为公司和联创超导的董事长,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监管决定对联创光电、伍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