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银行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
10月23日,常熟银行发布公告称,已于近日收到《苏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常熟农村商业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自《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常熟银行监事会依法撤销,现任监事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该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截图来源:常熟银行)
常熟银行官网“组织构架”显示,该行原监事会由监督委员会、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和监事会办公室组成。公告内容显示,后续将由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权。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商业银行监事会正密集退出历史舞台。
9月25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5家国有大行纷纷发文宣告获批取消监事会。据不完全统计,年内还有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沪农商行、华夏银行和长沙银行等约20家机构的监事会退场。事实上,自2022年以来,多家国有大行和股份行监事长一职便“名存实亡”,职位陆续空缺。
据了解,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21条明确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组织形式适用公司法,则为银行裁撤监事会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2024年年底,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可选择由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和衡研究院上海分院院长白耀华律师指出,银行裁撤监事会系基于2023年修订的新《公司法》制度创新,旨在通过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解决传统监事会监督虚化问题。
“不过,银行取消监事会后需要注意独立性风险及职能衔接问题,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管理层存在利益关联,可能削弱监督实效。”白耀华表示,“过渡期内也可能出现监督职责分配不清,需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内控流程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