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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5 21:40:51 股吧网页版
逾九成营收来自苏州,建院股份更新二轮问询回复,被问是否存利益输送?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在今年3月回复北交所二轮问询函后,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院股份”)两次因财务报告到期补充审计事项中止审核,最新动态显示,10月23日公司中止审核情形消除,北交所恢复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

  招股书显示,建院股份成立于1997年3月,专注于岩土工程领域,主要围绕地基与基础工程,提供涵盖勘察、设计及施工相关的专业化工程服务,已形成岩土工程一体化服务模式。同时,公司以岩土工程业务为核心,布局总承包以及城市更新业务。

  招股书显示,业绩方面,建院股份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3.95亿元、12.02亿元和14.1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054.59万元、5946.38万元和6428.95万元,总体上业绩保持增长趋势。不过,在业绩增长的背后,建院股份也存在诸多隐忧。

  建院股份业务区域过于集中,公司于上述年份源于苏州地区的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6.02%、66.88%及89.46%,占比较高。根据建院股份披露的最新数据,公司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在苏州地区的收入占比为93.31%及92.16%。

  同时,建院股份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规模较大,2021年至2023年各年末,二者合计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7.87%、81.20%和78.61%,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2.44%、87.72%和84.65%。

  在第二轮问询中,北交所主要关注到建院股份关于与新源建设等的资金拆借事项、大额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风险等。10月23日,公司披露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问询函显示,报告期(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建院股份以房抵债金额为10,121.40万元,已网签金额6,922.77万元,部分持有房产评估价值已低于账面价值,部分房产已对外出售,且处置价格低于账面价值。

  此外,建院股份合同资产主要为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各期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的金额分别为131,751.67万元、124,017.82万元、146,299.91万元、76,596.82万元,转入时账龄未连续计算。

  对此,北交所要求建院股份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做法,进一步说明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时账龄不连续计算的合理性,模拟测算连续计算账龄对各期净利润的影响,公司是否仍满足上市条件。

  建院股份表示,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化岩土、中岩土地、宏业基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时账龄是否连续计算。

  经进一步查询,铜冠矿建(920019)、巍特环境(872709)等以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建设施工行业公司在其问询回复中披露应收款自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时未连续计算;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龙建股份(600853.SH)在其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披露其应收款自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时未连续计算。

  综上所述,公司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时账龄不连续计算的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亦有其他A股上市公司采用相同会计处理方法,具备合理性。

  建院股份称,按照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的影响后的模拟测算结果,公司2022年至2025年6月30日各年净利润均高于1,500万元,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8%。按照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的方式,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仍满足上市条件。

  问询函显示,根据招股书及公司首轮问询回复文件,建院股份于2021年向宏马建设偿还报告期前资金往来款442.77万元。公司控股股东禾硕投资与苏州道博、宏马建设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建院股份控股股东禾硕投资与新源建设之间存在大额资金拆借。前述资金往来主要系新源建设存在银行贷款需求,故通过与禾硕投资的资金往来以达到银行贷款的资金流水要求,但各期末禾硕投资与新源建设的资金往来始终保持净流入状态,形成其他应付款。新源建设与建院股份存在重叠客户、供应商,且与公司供应商苏州道博、公司客户宏马建设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北交所要求建院股份说明建立合作以来公司与苏州道博、江苏宏马建设的合作模式、各期交易金额及其定价公允性、结算进度,入股时点前后主要交易条款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建院股份称,公司与苏州道博建立合作以来合作模式未发生过实质性变化,双方结算及时,各期采购价格变化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且报告期内与公司主要钢材供应商的平均采购价格无明显差异,采购价格定价公允,苏州道博入股公司前后主要交易条款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存在利益输送等不规范行为。

  同时,公司与宏马建设建立合作以来合作模式未发生过实质性变化,双方累计结算进度在90%以上,宏马建设的合作项目回款及时。双方合作项目主要为地基基础业务,主要项目毛利率与公司其他地基业务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价格公允。宏马建设入股公司前后无重合类型项目,不存在主要交易条款发生变化的情况,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等不规范行为。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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