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00:35:01 股吧网页版
一财社论: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国资责无旁贷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一财评论员

  10月26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除了公布国有资产家底情况,两份报告也呈现了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的新动向。

  国有资产主要由经营性、行政事业性、资源性资产三个方面构成。自2020年的五年来(下同),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国有资本权益总额年均分别增长11.4%、11.7%、11.0%,资产负债率保持在65%以内。

  同期,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持续加强了制度建设,推进资产管理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截至2024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为68.2万亿元、净资产为55.4万亿元。

  资源性资产的价值不太能用具体数字进行表述,近五年来,高质量农田面积的增加、森林覆盖率逐步提升、公众生活环境更加友好,都反映出这些资产实实在在的增值。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必须管好用好。上述综合报告称,要坚持以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为抓手,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盘活存量资源资产、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国有资产治理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为此,首先,要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责任。

  这包括国有企业在产业发展方面继续走在前列,也包括其应该承担许多社会责任。

  今后,国有企业要在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大力发展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奋力而为。一些市场化竞争环境比较成熟的产业,国有企业应该少参与甚至不参与。这也是国有企业体现责任的重要方式。

  国有资产来自全民,是全民的共同财富,今后应该更好服务于全民,尤其要在养老、医疗等民生建设方面发挥更多作用。于情于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责无旁贷。

  其次,要充分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当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8.2万亿元、净资产55.4万亿元。从一定意义上说,部分资产“沉睡”,还有待开发和利用。下一步,国有资产改革方面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要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早在2022年10月,财政部就下发了《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针对的问题是,当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还存在部分资产统筹不够、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

  这些规定在当前同样适用。上述两份报告还强调,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并在体制机制建设上为之提供保障。

  再次,要严守资源安全底线。

  上述两份报告的意见很明确,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筑牢国家安全的资源基础;要维护资源资产权益,以深化改革推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在资源资产领域,国有资产具有一定的统治力,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更多责任。

  近来,国有资产“三资”“三化”引起热议。“三资”是指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国有资金,“三化”则是指“三资”的“资产化、证券化、杠杆化”。“三资”“三化”中的关键,就是促使国有资产进一步在各方面展现更为重要的功能。

  总之,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必须管好用好。管好用好最终要体现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上。无论是在引领产业发展上起到重要作用,还是在竞争领域“知进知出”,或者在社会民生保障方面提供支持,都需要国有资产进一步体现出举足轻重的作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