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体系最完善、案件数量最多、案件类型最丰富的国家。年收案量从1984年的18件增至2024年的3.44万件,截至2025年9月,累计收案63.8万件,标的额逾4.5万亿元。中国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累计受理涉外海事案件8.8万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在所涉争议与我国没有实际联系情况下,主动选择在中国海事法院诉讼。2013年至2025年9月,海事法院依法扣押船舶9207艘次,拍卖船舶3983艘次,扣押、拍卖船舶数量和效率均居世界前列。
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方面,报告指出,最高法2016年发布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维护我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涉海部门对我管辖海域实行综合管理明确了具体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依法对我管辖海域全面行使司法管辖权,坚决维护我海洋权益。设立三沙法庭,在西沙晋卿岛设“海上巡回法庭岛屿审判点”,对我管辖海域实施全方位有效司法管控。
张军还介绍了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
报告指出,要加强海事诉讼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促推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完善诉讼与调解、仲裁的衔接,不断增强我国海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吸引力。提升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能力,持续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双语、多语种海事审判白皮书,建好英文版海事案例库和跨境法律服务机制,不断增强我国海事审判规则引领力。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积极参与国际公约、示范法和交易示范规则磋商。拓宽海事司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讲好中国海事司法故事,更好传播海事司法的“中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