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2025年10月2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11月以来金融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金融工作,对金融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为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金融强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李强总理对做好金融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丁薛祥、何立峰等领导同志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金融工作,2022年以来第四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立法修法、督办建议、专题调研等方式,有力推动我国金融改革发展。
金融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金融工作主要进展及成效
2024年11月以来,金融系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提升支持实体经济质效,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维护金融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助力统筹做好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按照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出台一揽子较大力度的货币政策措施。在存量货币政策效果持续释放的基础上,2025年以来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5月份推出新的一揽子货币政策措施,进一步降准、降息,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支持科技创新、提振消费、小微企业、稳定外贸力度,优化支持资本市场两项货币政策工具。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广义货币供应量余额同比分别增长8.7%、8.4%。9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14%。货币政策的执行和传导进一步强化,流动性保持充裕,金融总量合理增长,社会融资成本处于历史低位,为提振金融市场信心、改善社会预期、应对外部冲击、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金融业运行和监管工作情况。一是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2025年9月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超520万亿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5.36%、不良贷款率1.52%,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6%,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平均风险覆盖率分别为295%、226%,均显著高于监管标准,损失抵御能力总体充足。二是金融市场顶住高强度外部冲击考验,预期明显改善、信心大幅提升。2025年4月全球金融市场大幅震荡,我国金融市场受到高强度冲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打好政策“组合拳”,探索丰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货币政策工具,拓展货币政策作用空间,推进新“国九条”及系列政策文件落地,加快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发挥中央汇金公司类“平准基金”作用,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2024年11月至2025年9月,上证综指累计上涨18.4%,2025年4月初以来快速企稳回升,10月突破3900点,创10年来新高。8月以来,沪深股票日均成交额约2.3万亿元,大幅高于去年同期日均成交额约7000亿元的水平。10年期国债收益率保持在1.75%—1.85%左右,扭转了2024年单边较快下行的趋势。6月以来在岸、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保持在7.1—7.2元左右,跨境资本流动总体均衡。货币、期货、黄金等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三是金融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级、消费者保护等各类制度。精准治理涉诈涉赌“资金链”。出台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组织开展打击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严格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全面加强股票、期货程序化交易监管。推进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推动反洗钱法修订并稳步实施,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体系,有序推进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准备工作。完善外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异常交易核查处置力度。四是金融监管执法更加规范。健全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2024年11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处罚责任主体1978人(家)次,金融监管总局处罚银行保险机构4127家次,中国证监会处罚责任主体1423人(家)次,国家外汇局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959起。五是金融法治建设有序推进。推动加快制定修订金融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金融稳定法审议工作。
(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一是融资合理增长。2024年11月至2025年9月,A股共98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918亿元,其中86%为民营企业,92%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公司再融资9968亿元,相当于前两年总和。二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建立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框架、统计制度和工作机制。设立债券市场“科技板”,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调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推出科创板改革“1+6”政策举措,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推进科技保险发展攻坚破局,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强度和水平。推动“保险+期货”常态化运行和规范化发展。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创设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做好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和保险理赔服务,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积极推进金融支持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2025年9月末,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经济产业贷款同比分别增长11.8%、22.9%、11.2%、58.2%、12.9%,均明显高于全部贷款增速。超600家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约1.4万亿元。
(四)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一是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成功定向增发5200亿元用于补充资本金。稳妥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加快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机构改革转型。二是多层次金融市场加快发展。制定实施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提高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类投资比例和规模,建立健全长周期考核机制。稳步扩大柜台债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期货市场产品品种覆盖面。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三是多渠道、广覆盖的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基本建成。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商业银行行内跨境支付系统有效补充,非银行支付机构跨境零售支付网络遍布全球,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持续运营。内地与香港快速支付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与日本、韩国等9国二维码支付实现互联互通。四是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序扩大。统筹推进人民币清算行布局优化、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双边本币互换、重点企业领域地区人民币使用、境外主体人民币融资取得积极进展。人民币成为我国第一大跨境收付币种、全球前三大贸易融资货币和支付货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的权重位列第三。规范和便利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取消港澳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总资产规模要求。推出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措施。推动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扩面提质。稳步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完善沪深港通、债券通、互换通机制。在日本落地上海天然橡胶期货结算价授权项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稳步推进,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巩固提升。五是国际金融合作持续深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能力不断增强。把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作为国家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推进多双边货币金融合作,建立中欧央行行长会晤机制,做好中欧、中英、中巴(西)等金融工作组工作。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海中心试运行、清迈倡议多边化下新设以人民币等出资的快速融资工具。切实维护我外汇储备资产、海外金融资产等安全。2025年9月末,外汇储备规模3.3万亿美元,较2024年11月末增加728亿美元。
(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一是稳妥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强化具有硬约束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做好证券公司个案风险化解。二是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取得重要成效。建立完善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化债政策框架、跨部门工作机制、债务统计监测及查询机制,及时提供应急流动性借款,严防集中“爆雷”。经过中央和地方各方面努力,2025年9月末,全国融资平台数量、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较2023年3月末分别下降71%、62%,风险明显缓释。三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落实降低首付比、下调房贷利率等政策。发挥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指导商业银行通过“白名单”机制新增贷款2.2万亿元。四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防非打非工作机制,对非法集资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五是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委员会。强化金融风险处置资源保障,有序推进存款保险保费归集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
(六)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巡视整改,更加突出贯通融合,一体推进中央审计、中央金融工委等发现问题整改。持续加强金融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完善重点领域、条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落实落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执行好各项已出台货币政策措施,持续释放政策效能,研究储备新的政策举措。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利率政策执行和监督,深化明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保持汇率弹性,强化预期引导,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不断增强监管质效。大力整治金融机构无序非理性竞争。强化董事、高管任职资格准入管理。加强穿透式监管,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强化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推进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实施阶段各项任务,加大恐怖融资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国务院各部门间和央地间金融监管协同,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构建全方位涉诈涉赌“资金链”治理防护网。继续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统筹推动金融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金融重点领域立法修法。
(三)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方向,着力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加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指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继续聚焦科技创新、提振消费、小微企业、稳定外贸等重点方向,强化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协同联动,管好用好现有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力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有效推进金融支持重点产业提质升级。
(四)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健全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持续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健全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不断拓展宏观审慎管理的覆盖范围。推动大型商业银行做好资本补充后续工作。制定政策性银行业务分类监管政策。推动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科技板”,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促进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五)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稳步推进金融服务业和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稳慎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全面提升人民币计价、支付、投融资、储备等国际货币功能。推进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好金融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和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工作。积极践行全球治理倡议,推动全球金融治理改革。持续推进自主可控跨境支付体系建设和发展。跟踪研判海外经济形势及政策对我影响,坚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继续做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化债工作,支持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继续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完善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配的融资制度。继续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完善中小金融机构功能定位和治理机制。巩固资本市场向好势头,健全稳市机制。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筑牢金融安全网。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面做好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各项工作,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金融力量。
来源: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