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0月2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0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葡萄牙语:cadeados)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维持不变,同现行反倾销税10.11美元/千克。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8301.10.00项下的产品。用于自行车、摩托车、笔记本电脑、枪械、通过生物识别、蓝牙或其他无线技术解锁、使用链条而非锁杆的锁具不适用本案的反倾销措施。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994年9月6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自行车挂锁除外)启动反倾销调查。1995年12月29日,巴西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此后,巴西先后四次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分别于2001年12月4日、2007年11月14日、2013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3日四次作出肯定性终裁,第四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征收10.1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该措施暂停一年实施。2021年1月6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142号决议,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挂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10.11美元/千克,有效期为5年,至2024年11月13日终止。2024年11月12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62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ssaAbloy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Ltda、Pado S.A. Industrial, Comercial e Importadora和Stam Metalúrgica S.A.于2024年7月1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