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发布,其中提出的23项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
那么《意见》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意味几何?
首先,《意见》遵循针对核心关切的思路,聚焦一段时期以来中小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例如:针对过去一段时间中小投资者反映的新股发行价格过高的问题,《意见》提出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从严限制故意抬高、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配售,推动网下投资者合理报价;针对投资者关注的程序化交易问题,《意见》从加强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的信息核查力度和异常交易监测监控的角度,进一步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意见》还倡导上市公司采用“注销式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多措并举引导上市公司在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施一年多次分红;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监管,完善融资融券规则,提高融资融券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切实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
其次,《意见》立足解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力求提出“硬招”“实招”。
例如,针对经营机构在宣传推介产品、服务时未充分向投资者提示风险,致使投资者因投资高风险产品遭受亏损的问题,《意见》要求经营机构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督促经营机构在向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向投资者深入讲解业务规则,阐明重要合同条款,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增强投资者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压实经营机构的投资者保护职责,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保护。
近年来,资本市场多元解纷“工具箱”持续丰富创新:投资者诉求反映的渠道不断畅通,截至2025年9月,中国证监会12386服务平台共接收投资者诉求180万余件,累计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超过7.3亿元;先行赔付等制度机制的运用助力投资者及时有效获赔,如紫晶存储先行赔付案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实现近1.7万名投资者获赔10.86亿元,覆盖了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7.22%。
最后,《意见》立足现行法律体系以及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注重与其他政策制度的衔接配合,力求各项措施于法有据、合理可行。
例如:《意见》强调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对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的示范作用,引导中小投资者在准确知悉自身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理性开展行权、维权活动;强调在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下,投资者因重大违法行为遭受损失的,相关主体应当依法赔偿。
这其中,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从事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机构,通过支持诉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代表人诉讼等方式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截至2025年9月,投服中心累计支持投资者提起诉讼90件、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9件、另外参与特别代表人诉讼4件,支持6万余名投资者获赔约28.95亿元;累计提起股东代位诉讼11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约11.5亿元。
投资者是市场之本,保护中小投资者是维系信任的基石与激发市场活力的核心。去年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新“国九条”提出,“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
在业内人士看来,《意见》的出台是对上述重要会议及文件部署的具体落实,将投资者保护融入到资本市场改革全链条中,将加快打造一个对投资者更友好、更公平的市场环境,让每一位投资者都能更踏实、更有信心地参与资本市场,共享经济发展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