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5:57:50 股吧网页版
北京证监局等六部门发布政策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来源:新华财经 作者:刘玉龙 董道勇

  29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与新华社共同举办,北京金融街服务局与中国经济信息社合作承办的“金融街发布”专场活动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举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一级巡视员吴智伟在会上表示,为推动《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项政策措施在北京落地见效,北京证监局联合市委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出台了《北京市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吴智伟说,《实施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各职能单位、相关企业的职责作为重点,结合北京地区发展实际和资源禀赋,提出了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若干举措。

  一是优化市场生态。推动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提高在京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增持。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持续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和占比。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丰富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推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权益类私募资管业务占比,适配居民差异化财富管理需求。三是优化商业保险资金、养老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提升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投资覆盖面和灵活度,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四是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优化激励考核机制,畅通入市渠道,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吴智伟表示,前期,在北京市政府、市委金融办的统筹领导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中长期资金入市《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在北京市的落实工作开局良好,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力度不断显效。

  一是在京上市公司质量有效提升,回报更优的市场生态正在构建。北京证监局联合多部门推动在京上市公司实施回购增持贷款45家次,累计获批额度193.3亿元;285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6054亿元;中期分红覆盖面不断提升,目前已有64家公司发布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或实施公告;此外已有近百家公司制定三年以上分红规划,辖区上市公司“优等生”形象凸显。

  二是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取得实效。目前,在京公募基金已完成838只主动权益类基金产品费率调降,销售费率改革也已正式落地,预计每年合计可为投资者节约100亿元的费用。

  三是实际权益投资比例明显提升。公募基金方面,截至2025年9月底,辖区基金公司管理权益类基金1090只,规模1.94万亿元,权益类产品数量同比增长19.0%,规模增长25.56%。在京公募基金制定投资A股流通市值增长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持有A股流通市值未来三年每年至少增长10%。在京基金管理人将按每年利润的一定比例自购旗下权益类基金,同时鼓励员工以自有资金跟投旗下权益类基金。养老金方面,辖区基金公司合计管理社保基金5,766.49亿元,同比增长13.41%,管理企业年金6,560.68亿元,同比增长14.99%,基本养老金6,334.64亿元,同比增长34.31%,职业年金5,699.03亿元,同比增长21.93%,“长钱长投”的正向循环进一步改进。

  四是各类中长期资金的考核周期逐渐拉长。目前,在京公募基金已基本建立了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制度,随着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进一步落地,将持续落实长周期考核要求,更好提升长期投资稳定性。北京市职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已设置长期考核指标,在京国有商业保险公司正逐步建立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

  五是进一步巩固形成落实增量政策的合力。《实施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市委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和北京证监局一起紧密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各项政策举措。下一步,在市委金融办的统筹协调下,北京证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强化工作合力,确保《实施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