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卢陶然、李德尚玉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图源:生态环境部官博)
10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5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展示了过去一年来相关的工作部署,特别是中国在减缓、适应、碳市场、碳足迹、气候政策法规以及推动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方面所做的重要贡献。”夏应显表示。
不久前,我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宣布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NDC)。《报告》指出,这是中国对照《巴黎协定》要求、体现最大努力制定的目标。完成这一目标,需要中国自身付出艰苦努力,也需要有利和开放的国际环境。
“我们注意到广大发展中国家认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达成的到2035年每年3000亿美元目标缺乏力度,未充分体现发达国家的出资义务,对此表示不满和失望。”《报告》显示,COP30应在制定1.3万亿美元融资路线图和发达国家不少于3000亿美元出资路线图上取得积极进展,并推动全球适应目标取得实质性成果。
在积极减缓气候变化方面,《报告》指出,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具体来看,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成效初显。电力清洁低碳转型加速,2024年新能源装机首次超过火电,截至2025年6月,新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5.8%,在运特高压直流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超过50%。截至2025年6月底,抽水蓄能累计投产规模超6100万千瓦,新型储能建成投运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9491万千瓦。
夏应显介绍,COP30下个月即将召开,我们呼吁各方坚守并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巴黎协定》所确定的目标、原则与安排,坚持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统筹推进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谈判,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确保优质绿色产品在全球自由流通,推动全球绿色公正转型。中方愿意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与各方一道支持巴西主席国,推动COP30取得积极成果,为气候变化多边进程注入稳定性和前进动力。
《报告》明确提出了我国关于《公约》第30次缔约方大会的基本立场和主张。
一是发出积极信号,提振多边进程的信心。面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没有一个国家能独善其身,也没有一个国家能单独应对,多边主义是唯一正道。在当前形势下,各方应坚定对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携手推动COP30排除各种干扰,发出绿色低碳发展大势不可逆转、多边主义不可动摇的强烈政治信号,旗帜鲜明地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反对政策倒退。
二是坚守并落实《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二者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制度基础,强化落实是COP30的主基调。发达国家应正视中国等广大发展中国家做出的努力和贡献,积极回应全球南方的特殊困难和关切,这是大会取得成功的政治基础。
三是统筹推进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谈判。五大要素是一个整体,应当在COP30谈判中平衡推进、不可偏废。发达国家应切实履行《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下义务,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充分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这是发展中国家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的重要保障。
四是促进国际合作,为推动气候行动营造良好环境。COP30应高度重视并深入讨论有关问题,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为实现《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确定的目标创造良好环境。
五是推动全球绿色公正转型。广大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公正转型问题,强调《巴黎协定》下的公正转型首要解决的是国家间的公平公正,要求发达国家远早于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并体现在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承诺中。COP30应当明确要求: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要确保广大发展中国家能用得上、用得起绿色技术和产品,促进发展中国家实现更好发展,缩小而不是扩大南北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