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温室气体排放将在达峰后逐步实现脱钩。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会议(COP30),定于2025年11月在巴西亚马孙雨林地区的帕拉州首府贝伦市举办。
在COP30即将召开之际,中国宣布了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NDC),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森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其气候行动与立场备受国际社会关注。近日,新京报零碳研究院专访了即将前往贝伦参会的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专班负责人柴麒敏,就中国NDC、COP30相关议题期望及全球气候治理格局等关键议题进行了对话。
减排并非给经济做“减法”,更是在做“加法”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中国最新NDC目标首次实现了“全经济范围”和“所有温室气体”的覆盖,这向国际社会传递了怎样的信号?
柴麒敏:这个转变背后传递了两个非常重要的信号。
第一,这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温室气体排放将在达峰后逐步实现脱钩。2030年达峰前,我们的温室气体排放和经济增长是正相关的,GDP增长带来排放增加;预期达峰后的第一个五年周期,也就是中国最新NDC谋划的到2035年的目标,则体现了“经济增长同时排放下降”的脱钩趋势,而且是全经济范围的脱钩。这是经济实现高质量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展现了我们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未来将取得的积极成效。
第二,这也标志着我国进入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性、系统性施策的阶段。中国气候政策往前走,而非像个别国家往后退,坚定的信心就来自2015年、2020年前两轮NDC的实施对经济带来了很多正向推动作用。
以新能源行业为例,2024年占经济比重超过了10%,整体投资超过了13.6万亿元人民币(1.9万亿美元),对增长贡献高达25%,市场规模首次超过了房地产行业。该产业上游涉及原材料,中游涉及高端制造,下游关系金融与民生,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减排也带来了传统产业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升级,焕发了新生,如钢铁的氢冶金、再生材料等。这让我们看到,应对气候变化并非只做“减法”,更是在做“加法”。如果减排只意味着对经济的约束,大家都会有顾虑。但中国的实践表明,我们能统筹好发展和减排,减排反过来正在倒逼和引领高质量发展。这也充分说明,绿色低碳转型是经济增长的新动能,能够释放巨大的政策红利、市场红利和技术红利。
全球气候治理困境中,中国敢于提出并加码目标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 在全球范围内,如何评价中国这份NDC的力度水平?
柴麒敏:评价目标力度高低,不仅看数值大小,而且要看同样的发展阶段中的转型规模。同期阶段下,发达国家达峰后的5到10年,其排放下降速率大多在5%-7%,绝对量下降最高是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而中国提出的目标是7%-10%,下降幅度有可能是10亿-15亿吨,超过两个德国的年排放量。这意味着我们五年可能要减掉两个德国的排放量,其挑战与贡献都是巨大的。而且,我国在目标中还加了一句,“力争做得更好”,更展现了积极姿态。
国际社会经常评价中国的目标论证一向是力所能及范围内努力做到最好,并往往超额完成。特别是在当下全球气候治理迷雾和困境中,中国敢于提出新目标并往前迈一大步,意义重大。
发达国家必须在新的NDC中展现更大雄心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当前各国提出的NDC与《巴黎协定》1.5℃目标仍存差距,COP30应如何弥合这一“雄心差距”?你对COP30在NDC方面有何期望?
柴麒敏:今年是《巴黎协定》十周年,大家期望很高。希望看到欧盟、印度等主要经济体都能提出符合其国情、责任且有力度的新目标,这对全球信心是巨大的提振。
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最新评估报告结论,全球需在2050年左右实现碳中和,才能实现《巴黎协定》温控目标。各国发展阶段不一样,肯定不能“一刀切”,发展中国家一般是晚于2050年实现碳中和,这就要求发展阶段靠前、历史排放多的发达国家,必须远早于2050年实现碳中和。但目前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仍以2050年为碳中和时间表。如果这样,全球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就会面临巨大挑战。因此,我们敦促发达国家在此次COP30提交的NDC中,展现出更大的雄心和力度,率先深度减排并尽早实现碳中和,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留出应有的空间。这并非一个可选项,而是必须做到的义务,是应该承担起来的历史责任。
同时,发达国家还应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的支持。目标行动的差距背后是资金的差距。去年巴库气候大会达成决议,到2035年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3万亿美元资金支持,要有一个清晰、可操作的实施路线图,以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行动力度。
谁破坏、谁捣乱,也应承担责任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在COP30这样的国际平台上,中国希望通过COP30展现怎样的立场和战略诉求?
柴麒敏:生态环境部李高副部长、应对气候变化司夏应显司长对中国的立场已经有很好很系统的阐述。从我们的学习和理解,可以补充几个方面:
第一,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稳定性和正能量,倡导全球合作与互信,而非对抗制造壁垒和障碍。当前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正在撕裂国际社会,严重阻碍了国际气候合作与绿色技术扩散。这非但不能推动有力度的行动,反而破坏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转型的努力。我们主张,谁破坏、谁捣乱,也应承担责任。对于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单边措施,我们主张应放在多边场合进行讨论,审视其是否公正、是否会反噬全球气候努力。
第二,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关切,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我们特别强调,目标重要,实施更重要。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手段是实现有力度目标的载体和途径,需要高度重视。而且,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应该并重,目前全球气候资金中仅约10%流向适应领域,这与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严峻气候风险不匹配。中国也是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严重的国家,年损失约为全球平均的7倍。我们主张适应资金应翻倍并持续增长。
第三,要维护多边规则,共同分享全球转型的绿色效益。全球气候行动应该是缩小而不是扩大南北的发展差距。需要在国际共识中体现公正转型,并约束那些阻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为,以彰显气候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