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部署,金融监管总局指导精算师协会编制了《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以下简称“第四套生命表”)。为规范人身保险业科学使用第四套生命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套生命表包括以下四类表:养老类业务表、非养老类业务一表、非养老类业务二表、单一生命体表。
《通知》共九条,其中:一是规范人身保险产品费率厘定对生命表的使用。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的责任特征,按照审慎性原则确定死亡发生率。
二是规范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对生命表的使用。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精算规定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的最低标准时,审慎判断产品主要责任,选择适用的发生率表类型。
三是规范分红保险红利分配对生命表的使用。要求保险公司确保红利计算的公平性,保护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保险公司精算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保险公司切实发挥精算在风险保障与风险计量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产品精算管理的内部决策机制,建立可检视、可计量的回溯机制。
五是积极发挥精算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持续做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研究编制工作,健全精算师职业道德评价及管理机制,督促精算师持续提升专业性、独立性和职业道德。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人身保险业科学规范使用第四套生命表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助于行业持续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科学性,强化风险防控前瞻性、有效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谈及《通知》出台对市场有何影响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第四套生命表反映的人群风险变化特征,有助于保险公司科学精准设定保险保障责任,提供更加丰富多样、质优价稳的保险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要。《通知》对人身保险业科学规范使用第四套生命表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助于行业持续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科学性,强化风险防控前瞻性、有效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督促行业落实《通知》要求,持续做好生命表的应用和检视工作,不断增强数据治理能力,提升保险保障水平;严格生命表等各类精算参数监管,强化精算工作人员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行业科学运用生命表等基础工具,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助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