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作了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于下一步工作考虑,潘功胜表示,继续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完善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配的融资制度。
完善房地产融资制度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任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10月27日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表示,加快构建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融资制度。
“十四五”期间,改革完善房地产融资制度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例如,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方面,全国“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金额已超7万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商品住房项目的建设与交付。
在介绍2024年11月以来金融工作的主要进展及成效时,潘功胜提到,发挥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指导商业银行通过“白名单”机制新增贷款2.2万亿元。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下的融资制度涵盖主办银行制,也就是确定一家银行或银团作为主办行,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等资金均存入主办行,由主办行保障项目合理的融资需求。同时,项目作为独立法人,资金封闭运转也能确保银行权益,保障项目如期交付,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在“十五五”期间,完善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配的融资制度工作仍将持续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认为,“十五五”期间,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将通过完善制度,构建一个权责清晰、风险隔离、监管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和经营新秩序。在房地产项目融资方面,要推广行之有效的举措,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和项目“白名单”制度,为合规项目提供稳定、可预期的融资渠道,既避免“一刀切”抽贷引发的流动性危机,也防止资金的无效和过度投放。
中指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行项目开发公司制、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仍将是“十五五”时期重点落实的政策方向。围绕规范资金监管、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在居民端和企业端完善与现房销售配套的融资政策等工作有望进一步落实到位,从而更好地保障项目建设、交付,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