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分级分类监管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就《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10月30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优化工作流程,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规定》完善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细化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规定,明确分级分类监管要求,落实优化流程、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完善行政许可工作中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程序规则,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并注重压实银行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具体内容,包括监管联动: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如涉及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或其他单位职责的,受理机构或决定机构可以征求相关监管机构、其他单位的意见。被征求意见的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应当及时反馈意见。
实地核查:受理机构或决定机构在审查过程中,根据情况需要,可以直接或委托下级机构对申请材料的有关内容进行实地核查。进行实地核查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实地核查应当做好笔录,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专家评审:受理机构或决定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对于疑难、复杂或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申请事项,可以直接或委托下级机构或要求申请人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经专家签署的书面评审意见等。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定》并适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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