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02:18:50 股吧网页版
豫园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84亿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沈楠

K图 600655_0

  中证智能财讯豫园股份(600655)10月31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4亿元,同比下降21.33%;归母净利润亏损4.88亿元,上年同期盈利11.59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9.53亿元,上年同期亏损6.7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2亿元,同比下降56.68%;报告期内,豫园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12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9%。

  以10月30日收盘价计算,豫园股份目前市盈率(TTM)约为-14.73倍,市净率(LF)约0.65倍,市销率(TTM)约0.57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珠宝时尚等消费升级行业、商业零售行业、房地产行业。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9%,同比下降4.56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投入资本回报率为0.37%,较上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1.02亿元,同比下降56.68%;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6.51亿元,同比增加9.18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5.83亿元,上年同期为6.09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5.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20.9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48个百分点;投资性房地产较上年末增加1.0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35个百分点;衍生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96.8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33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31.6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49个百分点;应付短期债券较上年末减少100%,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51个百分点;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减少36.7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48个百分点;交易性金融负债合计较上年末增加24.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37个百分点。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流动比率为1.18,速动比率为0.57。

  三季报显示,2025年三季度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持股最多的为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比26.292%。在具体持股比例上,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黄房实业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有所上升。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2340.3926.291970.030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36516.39.3812960.011
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19021.034.8866370.006
上海黄房实业有限公司16427.74.2203910.005
SPREAD GRAND LIMITED13184.13.3870890.004
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12096.63.1077020.004
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9580.872.4613930.003
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8925.782.2930960.003
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8438.972.168030.002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8164.582.0975380.002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