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15:40:51 股吧网页版
前三季营收翻倍的国泰海通,拟发债1100亿“借新还旧”
来源:南方都市报

K图 601211_0

  10月30日晚,国泰海通(601211.SH)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国泰海通营业收入为458.9亿元,同比增长101.6%;归母净利润220.7亿元,同比增长131.8%;基本每股收益1.44元/股,同比增加42.57%。

图片

来源:国泰海通

  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数据,国泰海通营业收入为220.20亿元,同比增长136.0%;归母净利润63.37亿元,同比增长40.60%;基本每股收益0.33元/股,同比减少了32.65%。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国泰海通总资产2.01万亿元,较2024年末增加了91.74%。

  总资产与中信证券“旗鼓相当”

  三季度净利润被拉开距离

  对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国泰海通在三季报中表示,主要原因系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净额、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及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

  自国泰海通合并成立以来,其作为新晋“巨无霸”,与中信证券的“一哥”之争就颇受外界关注。据中信证券2025年三季度报,前三季度,中信证券营业收入为558.15亿元,同比增加32.70%;归母净利润为231.59亿元,同比增加37.86%。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中信证券总资产2.03万亿元。可见,两者在营收和净利上可谓“各有春秋”,在总资产上则“旗鼓相当”。

  不过,若单看第三季度业绩,中信证券似乎再次拉开与国泰海通的距离。2025年三季度,中信证券营业收入为227.75亿元,同比增加55.71%;归母净利润达94.40亿元,同比增加51.54%。

  值得一提的是,10月30日晚间,国泰海通还披露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称,2025年1至9月,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8亿元,本次减值损失计提同比增加并非公司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新增租赁业务的常规计提,以及按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图片

来源:国泰海通

  根据公告,2025年,国泰海通完成合并重组后,子公司海通恒信开展的租赁业务成为公司新增业务板块。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租赁业务发展平稳,资产质量稳健可控,实现稳定盈利。租赁业务的盈利模式为控制风险、保证资产质量的同时,实现利差收入扣减各项费用以及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后仍能产生盈利。

  因此,基于租赁业务这一特点,以及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影响,国泰海通对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了减值计提,减值金额未发生异常波动。

  拟发行1100亿元债券,系年内券商最高金额

  其中800亿元用于“借新还旧”

  除了减值计提外,近日国泰海通一项“借新还旧”的1100亿元发债计划也受到外界高度关注。9月末,上交所官网披露了国泰海通最新的发债信息。目前,这一项目已经获得上交所受理,更新日期为10月21日。

  该信息显示,国泰海通近期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为1100亿元。其中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80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300亿元,均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图片

来源:上交所官网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券商单次申请发债金额此前尚未突破千亿元,此次国泰海通的拟发行金额为最高。

  国泰海通表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券本金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债券中,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 800 亿元,其中 600 亿元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200 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 300 亿元,其中 210 亿元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90 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这意味着,拟新发行的1100亿元债券中的800亿元都将被用来偿还此前债务,“借新还旧” 成为了这次发债的主要目的,这也反映了国泰海通当前面临的债务压力。

  根据该项目的募集说明书,截至2025年6月末,国泰海通的总资产为1.80万亿元,总负债高达1.47万亿元,全部债务为1.00万亿元,资产负债率达81.67%,处于高位。

  根据国泰海通披露的三季报,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为2.01万亿元,总负债为1.67万亿元,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抬升至83.08%。

  其债务结构更令人担忧。根据募集说明书,截至2025年6月末,国泰海通有息债务余额为8969.9亿元,其中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务余额为6962亿元,占全部有息债务比例高达77.62%。这意味着公司面临着巨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对于短期债务占比较高的原因,国泰海通解释称,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金额较大所致,为公司证券交易业务产生,符合证券行业特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