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17:22:11 股吧网页版
两部门就《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界面新闻

  为更好满足企业跨境运营资金的需要,统一并完善境内企业境外放款跨境资金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定义。境内企业境外放款指“境内非金融企业以其自有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向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行为”。规范放款人和借款人资格。放款人应依法注册成立1年(含)以上,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借款人应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放款人与借款人具有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或者由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放款人对同一借款人的境外放款金额及余额与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