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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1 17:49:31 股吧网页版
东湖高新拟转让湖北数据集团30%股权 一名董事投下反对票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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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剥离工程建设板块后,东湖高新将数字科技视为未来战略方向之一。然而,转型之路尚未见明显成效,公司却宣布亏本出售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数据集团)30%股权。

  就相关议案,在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上,一名董事直接投下了反对票,理由是“股权转让估值与投资时存在一定差异,使该项投资形成亏损”。

  对此,10月31日东湖高新董秘段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复称,因湖北数据集团原有功能职责被替代,公司初始投资目的已难以实现,种种因素下故作出出售决定。

  公司称投资初始目的已难以实现

  10月30日晚间,东湖高新发布了三季报,前三季度营收16.47亿元,同比增长32.53%,归母净利润仅7568万元,同比锐减65.37%。净利润下滑核心拖累来自参股公司投资收益骤降及利息收入减少导致的财务费用攀升。

  事实上,自剥离工程建设板块之后,东湖高新一直试图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并将数字科技业务视为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之一。

  而就在发布三季报的同日,公司却宣布打算出售湖北数据集团30%股权。根据公司10月30日晚间公告,拟将湖北数据集团30%股权以2.9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投”)。

  湖北联投隶属于湖北省国资委,是东湖高新间接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回顾2024年7月,东湖高新宣布拟以增资方式参股湖北数据集团,并表示此举有助于公司加快拓展数字科技领域新赛道、培育核心竞争力。2024年8月,东湖高新全资子公司高新数科完成对湖北数据集团3亿元增资款项的支付,2025年4月完成股份登记工作。

  为何时隔一年多,东湖高新即打算退出湖北数据集团?10月31日,东湖高新董秘段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复称,2025年6月,湖北省政府国资委联合湖北联投等6家省属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湖北大数据集团(以下简称大数据集团),该集团将整合包括湖北数据集团在内的多家企业,对全省的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共享与应用开发。按照湖北省委关于大数据集团的组建方案,湖北联投拟以湖北数据集团全部股权向大数据集团作价出资,届时大数据集团将成为湖北数据集团的单一股东,实现对后者的整合。

  段静进一步说明,湖北大数据集团的定位为“对全省的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共享与应用开发,打造湖北省数字产业化服务平台、产业数字化支撑平台、数字技术创新研发赋能平台”。随之,湖北数据集团原有的功能职责被替代,公司原定投资湖北数据集团的初始目的已难以实现,基于以上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决定出售湖北数据集团30%股权。

  将继续推进数字科技发展战略

  就此次出售湖北数据集团30%股权事项,东湖高新内部也有意见分歧。

  就相关议案,在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上,非关联董事赵九泉投下了反对票。赵九泉今年9月刚刚当选为公司董事,现年49岁,具有多年财务专业背景,曾任上海迪爱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现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24年4月至今任长江通信副总裁。

  对于此次出售,赵九泉的反对理由是:股权转让估值与投资时存在一定差异,使该项投资形成亏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东湖高新方面此前对湖北数据集团的增资额为3亿元,而本次3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96亿元,相当于产生约400万元的投资亏损。

  就此,段静回复称,按照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湖北数据集团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9.88亿元。她进一步解释称,资产基础法主要适用于新设或成立不久的企业以及控股公司,湖北数据集团处于初创期,2024年收入为1476.68万元,净利润亏损1124.91万元;2025年上半年收入15.45万元,净利润亏损1045.10万元。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具备合理前提。

  段静表示,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在基于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下商议后,按评估备案的股权价值,确定本次交易总价格为2.96亿元。

  从财务影响来看,截至2025年9月30日,东湖高新已按权益法确认对湖北数据集团的投资收益-229.06万元,本次交易预计将进一步产生投资收益约-164.27万元(最终金额将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在出售湖北数据集团股权后,东湖高新的数字科技战略是否会发生调整?东湖高新公告明确,公司将继续推进数字科技板块的发展战略。以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及应用为产业并购核心,加速团队建设与资源整合,坚持标的储备与渠道拓展并行,推进项目立项及尽调工作。联动高新数科产业投资与东湖投资基金孵化,打造“资本+技术+企业”共生体系,推动产业生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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