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创投行被证监会立案,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
又有券商被监管立案!
10月31日晚间,第一创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因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一创投行立案。
对此,第一创业方面表示,此次立案所涉事件是子公司一创投行历史可转债项目。一创投行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公司将严格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第一创业及子公司一创投行的经营情况正常,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公开信息显示,鸿达转债(退市后为“鸿达退债”)于2019年12月上市发行,发行规模为24.27亿元,存续期限为6年;一创投行为鸿达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鸿达退债正股退市前的简称为“鸿达兴业”,该公司主要从事聚氯乙烯(PVC)、烧碱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4年3月,由于触及“1元退市”,该公司股票和可转债被深交所摘牌。退市后,深交所协调确定一创投行为该公司的主办券商、可转债受托管理人。
今年6月,江苏证监局对鸿达兴业及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鸿达兴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50万元罚款;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50万元至2200万元罚款不等。同时,鸿达兴业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奕丰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财务总监林桂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江苏证监局指出,鸿达兴业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部分资金被控股股东鸿达集团及其关联方使用。鸿达兴业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今年9月,深交所对鸿达兴业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周奕丰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林桂生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