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股东纷争与不和,围绕有棵树(300209)的相关交接、接管事项并不如意,其三季报至今无法披露。
10月31日,有棵树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原定于10月31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推进全面接管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因部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不积极履行离任交接义务等原因导致公司全面接管没有及时完成,原董事长肖四清于10月30日晚上向公司提供了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因暂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故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有棵树称,公司将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通过沟通、走访、寻求司法救济等各种方式积极推进全面接管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管理层及第六届监事会将持续督促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管理层人员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争取尽快完成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工作。
三季报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回查公告,今年10月10日,有棵树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接管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的议案》,并公告披露了《关于全面接管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的公告》和《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要求移交公司资料、印章和证照的函>的公告》,限期10月15日完成交接,以便能完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按期合规披露。
随后,有棵树于10月12日、10月17日、10月21日、10月25日、10月27日,先后通过邮箱、短信、书面等形式,向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和原管理层人员等送达移交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督促函、风险提示函及再次督促函等。
公告显示,目前,有棵树已经完成了母公司层面的公章的移交以及营业执照、法人章、董事会公章、监事会公章、信披相关U盾、财务章的作废或注销补办。
有棵树表示,公司按照相关决议及规定,仍在积极推进全面接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督促相关人员履行相关交接中的责任和义务,但部分第六届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仍未移交财务账册等重要财务资料。
有棵树进一步表示,公司原董事长肖四清于10月30日晚上向公司提交了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取得编制合并报表所需的凭证、账套等相关文件,暂时无法核实前述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为确保公司披露的信息恪守“真实、完整、准确”的合规底限,基于谨慎原则,公司需在获取相关凭证、账簿等财务资料后重新核算确认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据《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出现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公司有效信息,将被视为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在被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一大股东全部持股遭轮候冻结
有棵树2024年年报显示,肖四清为公司实控人。不过,重整进程改变了有棵树的股权结构。

今年3月,法院通过司法扣划方式将有棵树产业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全部过户至产业投资人指定持股主体名下,王维由此直接持股有棵树9.89%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下称“天行云”)、长沙云蜀、湖南好旺合计持股有棵树18.00%股份。
另一方面,因有棵树执行《重整计划》及相关股份遭司法拍卖,肖四清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棵树股份减少至2.20%。
今年以来,有棵树原董事长肖四清与第一大股东王维之间纷争逐渐升级,并掀起了诉讼战。
有棵树最新披露补充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在近日交接过程中获悉公司5%以上股东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天行云就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相关事项曾于今年8月27日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出了《督促披露函》。

有棵树曾于今年4月公告称,公司股东王维及天行云所持公司股份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10月31日的补充公告显示,王维所持有棵树9.89%股份分别于今年4月10日、4月24日遭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到期日皆为2028年。
同时,天行云所持有棵树2.76%股份同样分别于今年4月10日、4月24日遭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到期日同样皆为2028年。
在最新公告中,有棵树透露,本次轮候冻结一是原董事长肖四清向股东王维及天行云提起诉讼所采取的司法保全措施;二是长沙潇湘君和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股东王维及天行云提起诉讼所采取的司法保全措施。
目前,有棵树并未披露上述股份遭司法冻结的幕后原因。
两方股东同遭立案调查
除了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之外,肖四清与王维、天行云之间在同步进行更多诉讼战。
今年7月,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天行云与王维诉肖四清、肖燕等人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同时,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肖四清诉天行云关于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有棵树在此案中为第三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两方争斗之际,肖四清与王维、天行云已经同遭立案调查。
据有棵树公告,9月29日,股东肖四清、王维与天行云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他重大信息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肖四清、王维与天行云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