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掀起热潮——10月31日,97家上市公司同步披露取消监事会公告。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1975家A股公司启动这一治理调整,占比过半。这并非监督机制的弱化或缺位,而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体系对标现代化标准、完善治理效能的标志性实践。
回溯历史,监事会制度的设立源于资本市场发展初期对权力制衡的迫切需求。在上市公司“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治理架构搭建过程中,监事会被赋予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核心使命,成为防范内部人控制、规范经营行为的重要制度安排。在资本市场发展的特定阶段,这一制度为夯实市场基础、培育投资信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随着资本市场日趋成熟与企业经营复杂度持续提升,监事会制度逐渐暴露出监督专业性不足、信息获取滞后等短板。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给出破局方案,第121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随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相关调整,为改革提供了清晰的实施路径。
在笔者看来,取消监事会,以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绝非简单的机构精简,而是通过治理架构的重构,让监督机制更贴合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需求。
其一,专业独立属性更强。根据职能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门槛显著高于传统监事会;同时,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占据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能够有效制衡执行董事,确保监督意见的独立性与客观性,避免“监督走过场”。
其二,实现监督环节前置。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审计委员会可直接、深入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过程,及时获取关键经营信息,将监督窗口从“事后检查”前移至“事中审查”乃至“事前论证”,实现潜在风险的早期识别与预警,大幅提升风险防控效能。
其三,权责体系更为清晰。监督职能内化于董事会后,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合规性与财务真实性的整体责任更加凸显。这促使董事会必须审慎组建审计委员会,并为其履职提供充分支持,形成决策权与监督权在董事会内部的有机统一与有效制衡,避免此前“权责交叉、监督缺位”的治理困境。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审计委员会能否真正扛起监督大旗。笔者认为,这需要从三方面筑牢制度保障:一是严把“入口关”,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资质、履职时间要求,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杜绝“花瓶独董”现象;二是细化“操作指南”,制定财务报告审查、内控体系评估等具体标准,让监督有章可循;三是打通“民意通道”,推动审计委员会定期向中小股东披露监督工作报告,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监督权。唯有如此,才能让审计委员会真正成为上市公司治理的“专业把关人”。
从监事会的“功成身退”到审计委员会的“接棒履职”,本质上是资本市场监督逻辑的深层重塑——从追求“机构齐全”的形式合规,转向聚焦“效能优先”的实质监督。笔者预计,随着配套机制的持续完善与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以审计委员会为核心的新型监督体系,将更有力地守护股东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为A股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长效治理动能,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治理水平迈向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