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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1 05:59:20 股吧网页版
资本市场迈向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新周期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郭婧婷

  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发布。《建议》中23次提到“开放”,并开设专章“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明确“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要求。

  实际上,随着“十四五”圆满收官,我国资本市场正在迈向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新周期。

  在近日出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中,证监会主席吴清发表题为《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署名文章,其中,“稳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是“十五五”资本市场六大重点任务举措之一。

  多位受访人士认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不仅是金融领域的自我革新,更是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与新质生产力培育的关键举措。通过引入国际规则与优质主体,形成“鲇鱼效应”,倒逼国内企业提升治理能力、监管完善制度体系。同时,开放有助于引导全球资本投入科技创新、绿色经济等国家重点战略领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周期融资支持。

  迈向制度型开放

  我国资本市场开放战略正迎来向制度型乃至高水平制度型的转变和迈进。

  针对如何实现“稳步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这一目标,吴清在署名文章中表示,开放包容是高质量资本市场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我为主、循序渐进,推动在岸与离岸市场协同发展,促进资本高效流动、要素合理配置和制度互学共鉴,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支持企业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稳慎拓展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外资和外资机构参与我国资本市场的便利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认为,制度型开放与过去的扩大开放存在较大的差异:传统开放侧重于降低门槛、放宽限制等数量型调整,而制度型开放则着眼于建立透明、公平、可预期的市场生态系统。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进一步解释,制度型开放则聚焦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层面,是系统性、稳定性、主动性的开放。

  田利辉强调,制度型开放更强调规则体系。“这意味着从政策性、项目性开放转向系统性、稳定性的制度安排,”曾刚补充道,“通过法律法规、市场规则、监管框架等制度建设,形成可预期、可复制、可持续的开放格局。”

  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强调的则是开放的质量而非单纯的规模扩张。

  “‘高水平’的定位意味着三大关键转向:一是与国际最高标准对接,在市场准入、交易规则、信息披露等方面向成熟市场看齐;二是开放的深度延伸,从简单的‘引进来、走出去’深化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底层制度层面;三是开放的均衡性,既是要素流动的开放,更是制度环境的优化。”曾刚如是解释。

  高水平开放需对标国际高标准

  推动资本市场向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实践过程中,需要在哪些具体规则上实现与国际标准的对接?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应该在多个方面并进。

  “应重点推进信息披露标准的国际趋同,建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相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在会计准则方面,加快实现内地与香港及主要国际市场的等效互认;推动衍生品清算规则、交易透明度和风险管理框架与国际主流制度对接,提升跨境资本配置效率与监管协作水平。”田轩表示。

  谈及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实现路径,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表示,深化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衔接,可聚焦三大方向:一是推动市场基础设施、制度规则进一步接轨国际成熟市场;二是畅通科技企业跨境融资通道,吸引境外上市企业回归境内资本市场;三是扩大外资准入范围、降低资本跨境流通的制度性壁垒。

  国际规则对接过程中,统筹好“开放”与“安全”的关系仍然是一个必须前置的问题。对此,田轩建议,应完善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产权保护与争端解决机制的国际化建设,增强境外投资者信心。在数据安全与跨境流动监管方面,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数据治理框架,平衡开放与安全的关系。通过深化制度型开放,提升资本市场规则的全球兼容性,助力形成稳定、可预期的投融资环境。

  “只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在扩大开放与防范风险之间找到动态平衡,就能为金融强国建设和新发展格局构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田利辉强调。

  曾刚认为,统筹好开放与安全,强调的是通过制度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而非因噎废食。深化国际监管合作、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实质是争夺国际金融话语权,增强人民币资产的全球吸引力,从而在复杂国际环境中掌握更多主动。这是一种战略性开放,既展现信心,又为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的外部金融环境。

  以开放促改革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建议》明确提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要求。

  “通过引入国际规则和优质主体,能够有效推动国内制度与国际接轨,提升市场透明度、规范性和法治化水平。”曾刚举例说明,“比如境外优质企业回归A股、国际投资者深度参与,将形成‘鲶鱼效应’,促使国内企业提升治理水平,推动监管体系持续完善。”

  从资本市场发展角度,田利辉认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将催化资本市场改革进入“深水区”,如推动利率市场化、完善金融法治体系、优化监管框架等。通过对标CPTPP、DEPA等高标准规则,倒逼国内制度与国际接轨,提升金融体系韧性。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科技创新、产业升级需要更高效的资源配置机制。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可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开放的资本市场能够吸引全球资本参与中国新质生产力建设,同时通过双向开放帮助中国企业在全球配置资源,提升国际竞争力。”曾刚进一步表示,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实际上即是构建“内地+香港”双循环枢纽,服务于国家整体开放战略。

  田利辉持有相似观点,当资本市场的开放从“通道”走向“规则”,中国将从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制定的主动引领者,有望逐步为全球金融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曾刚预计,未来,资本市场开放将从要素流动型深化为制度系统型,重点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与国际接轨,例如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完善跨境资金流动与风险对冲机制、深化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标准衔接等,以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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