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路径。高效协同四者关系,既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统筹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环环相扣,构成有机整体。降碳是源头治理,从根本上缓解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减污是直接手段,聚焦减排改善环境,与降碳协同增效;扩绿是生态修复途径,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和环境承载力,为降碳减污提供自然支撑;增长是目标,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培育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以来,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协同路径,取得重要进展。生态环境修复方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正成为现实。生态与产业融合方面,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路径不断拓展,不但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还加快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明显提升。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方面,我国新能源技术与装备领跑全球,专利数量占全球四成以上,光伏转换效率、海上风电单机容量等不断刷新世界纪录,新型储能规模跃居世界第一。
然而,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高效协同是一项长期工程,难以一蹴而就。当前,我国产业结构高耗能、高碳排特征依然明显,污染物减排压力长期存在。不同地区的能源禀赋、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污染和碳排放情况差别较大,在任务分解、协调等方面存在统筹困难。对症施策,有赖于多方面举措,提升经济发展“含绿量”。
强化顶层设计。确立协同统一的战略目标体系,将“协同推进”本身作为关键目标,不再孤立地设定碳排放峰值、污染物减排、森林覆盖率等指标,而是强调它们之间的协同效益和综合绩效。加强各部门规划编制,围绕协同统一的战略目标体系,提升各领域、各类型规划间的适配性,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划编制注重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将政府主导的外部约束通过市场化机制转化为微观主体绿色转型的内生动力。
完善一体化实施路径。以“降碳”为总抓手,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升级产业体系和完善碳市场机制牵引全局。以“减污”促“降碳”,构建源头控制、过程管理与末端治理“三位一体”的协同路径。以“扩绿”修复生态,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固碳能力。以“增长”育新机,推进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康养等业态,让保护者受益;依托绿色科技与金融赋能,培育新增长点,壮大新能源汽车、储能、氢能、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等产业集群与就业渠道。
构建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和统一的环境政策标准,针对不同区域特性,制定规章制度,明晰协同治理方式、运作机制、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夯实协同保护的法治根基。加大绿色低碳领域的财政投入,引导银行信贷、债券、股票、基金等资源向绿色项目倾斜。改革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综合性和系统性评价体系,将协同推进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作者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科技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